民族乐队是指我国历史上存有的传统乐队;近代前后存有的民族乐种乐队,以及现代以来的新型民族乐队,等等。由于我国民族音乐有着异常悠久的历史传统,有音乐就有乐器,有乐器就能组成乐队。然而,由于历史上各种乐队的组合,其规模大小十分多样也难以计数,故而只能大致以文献有记载的罗列于下:
1)我国历史上凡宫廷音乐,包括祭祀、宴飨时的乐队最为庞大。尤其是古代的雅乐用于祭祀,常常以其恢宏的场面、强大的音响,庄严的气势,显示统治者至高无上的地位和威慑力量。例如,《仪礼•大射仪》篇记载公元前11世纪周代的乐队,堂上是歌唱与瑟伴奏;堂下乐器东西两面及北面分列,以打击乐器为多,有簜(管乐器)、笙磬、笙钟、建鼓、应鼙、颂磬、颂钟、朔鼙、鑮等。又如,湖北随县发掘出战国初期的曾侯乙墓,出土乐器有编钟64个、鎛钟1个、编磬31个、鼓4件、篪2件、排箫2件、笙5件、十弦琴1件、五弦琴1件、二十五瑟1件,总计124件,可以想见春秋战国时钟鼓乐队的规模之大。还有如《韩非子•内储说上》载:“齐宣王(公元前319-前301)使人吹竽,必三百人。”用300个人吹竽,还可能辅于打击乐器等,这个吹竽乐队也是够庞大的了。想必周代“六舞之乐”的盛大歌舞场面,也是有庞大乐队来支撑表演的。那时见于记载的乐器已有近70种,分为金、石、土、革、丝、木、匏、竹八类,这么多的乐器自然能组成各种乐队了。当然,在民间的各种乐队,其规模与宫廷是不能相比拟的。尤其是那些编钟之类的重型乐器,是属于宫廷专用一般民间乐队是不可能拥有的。从《诗经》中主要的“风”部分来看,其中的“笙奏”就常常被用来代表乐队及其器乐演奏的。
到了汉代,雅乐经过周以来的“礼崩乐坏”后,虽被统治者们改头换面成宗庙音乐,但事实上已是支离破碎了。而在另一方面,汉武帝又很重视音乐,这样,庞大的由国家设立的音乐机构——乐府成立,自然也少不了乐队。当时作为乐府领导人的李延年,就根据西域的《摩诃兜勒》曲,更造了新声二十八解(曲)用于军乐。汉时最主要的音乐就是吸收外来音乐而来的鼓吹乐。据《乐府诗集》载:“鼓吹未知其始也。汉班壹雄朔野而有之矣。鸣笳以和箫声,非八音也。”鼓吹乐是以击乐器与吹乐器演奏为主的一种音乐,大致分为鼓吹与横吹两类。鼓吹乐队以排箫、笳为主要乐器,为道路行进时仪仗队之用;横吹乐队以鼓与角为主要乐器,用于军乐是在马上演奏的。在汉代民间被称为的《相和歌》,概括了那时北方各地流行的歌曲。据《晋书》载:“相和,汉旧歌也;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凡此诸曲,始皆徒歌,既而被之管弦。”又据《乐府诗集》引当时的记载,例如,平调曲乐队用器有笙、笛、筑、瑟、琴、筝、琵琶七种;清调曲有笙、笛、篪、节、琴、瑟、筝、琵琶八种等。后来魏晋南北朝的《清商乐》,如《吴歌》与《西曲》等南方音乐有所抬头,乐队的形式在《相和歌》基础上也有了发展。而且,有很多外国及外族的乐器流入进来,如曲项琵琶、五弦琵琶、筚篥、方响、锣、钹、星、达卜和其他鼓类乐器。那时,最大的乐队还是在宫廷之中。例如,公元503年梁武帝所用乐队,除管弦乐器及一般击乐器外,单建鼓、鎛钟、编钟、编磬已有520件之多,其规模真是大得惊人。到了隋唐时期,各外国外族音乐成为当时主要的音乐。由于常用于宴飨等场合所以被称为宴(燕)乐。隋开始置七部乐,后来发展为九部乐,到了唐代就成了十部乐。各部乐的乐队根据所用乐器的不同,自然其形式也是有所区别的。例如,西凉乐用笙、箫、横笛、大筚篥、小筚篥、贝、弹筝、卧箜篌、竖箜篌、琵琶、五弦琵琶、编钟、编磬、铜钹、腰鼓、齐鼓、檐鼓等。龟兹乐用笙、箫、笛、横笛、筚篥、叶、竖箜篌、琵琶、五弦琵琶、铜钹、腰鼓、羯鼓、都坛鼓、毛员鼓、答腊鼓、鸡娄鼓等。这是当时最主要的两种外族乐队所用的乐器。外国乐队如天竺(印度)乐用笛、横笛、筚篥、贝、
凤首箜篌、琵琶、五弦琵琶、铜钹、铜鼓、羯鼓、都坛鼓、毛员鼓等。当时中国的清乐乐队所用的乐器有钟、磬、琴、瑟、琵琶(秦琵琶)、箜篌、筑、筝、笙、笛、箫、篪、埙等,想必与外国、外族乐队是有所不同的。著名诗人白居易《霓裳羽衣舞歌》中就描述过歌舞的 乐队是“磬、箫、筝、笛递相搀,击、擪、弹、吹声逦迤”。不仅点出了当时有名法曲之一的《霓裳羽衣曲》所用的一些乐器,而且也可看出乐队配器及演奏的步骤。当然,由于那时拉弦乐器还没有出现,乐队大多由吹、弹乐器与打击乐器所组成。但是,显然外国、外族与中原所使用的乐器,虽互有类同或交叉,然而他们均是根据自己的风格特征来组织实施的。唐代是我国歌舞音乐的高峰时期,并以宫廷大型乐舞为主的。
到了宋代,由于都市的崛起,市民音乐开始兴盛起来。首先是说唱音乐在宋代形成了高峰,当然,说唱伴奏的乐队非常简单。例如,[南宋]周密《武林旧事》中记载的“鼓板”只有拍板、鼓、笛三种乐器。“鼓子词”除鼓之外,还有管乐器与弦乐器,至少需要3人。民间器乐的乐队由于乐器的增多,形式也变得丰富起来。最值得注意的是,旧有的拉弦乐器开始广泛地运用。例如,唐时已有的奚琴至南宋改名为嵇琴;七弦的轧筝改名为,据[南宋]耐得翁《都城纪胜》及《梦梁录》记载,在当时的演出场所“瓦舍”中得到普遍运用。还有唐以来的太平管、跋膝管、七星管、14弦筝及新乐器鍫琴、葫芦琴等。《宋史》中提到北宋的叉手笛(或称拱振管),陈元靓《事林广记》、陈旸《乐书》等记载南宋的官笛、羌笛、夏笛、小孤笛、鹧鸪、扈圣、七星、横箫、竖箫、箫管、倍四、银字中管、中管倍五等吹乐器;姜夔《大乐议》提到的渤海琴、双韵等弦乐器。另有西南少数民族的卢沙、铳鼓、葫芦笙、竹笛、长鼓、铜鼓等。当然,宋代最主要的是沈括《梦溪笔谈》中记载的“马尾胡琴”,后来就成为我国最主要的拉弦乐器,且变种极多。乐器的增多为乐队组合提供了条件,上述一些书中提到的民间合奏形式有:“细乐”,用箫管、笙、、嵇琴、方响等合奏;“清乐”,用笙、笛、筚篥、方响、小提鼓、拍板、札子等合奏;“小乐器”,如双韵合阮咸、嵇琴合箫管、鍫琴合葫芦琴,以及独弹14弦等。还有一种“鼓板”,主要是拍板、鼓、笛或加札子、水盏、锣等。当然,那时最大乐队是宫廷燕乐的盛大合奏形式,被称为教坊大乐。所用乐器及规模北宋与南宋也有所变化。北宋时比较庞大,如拍板用10串,琵琶用50面,杖鼓用200面,箜篌用2座,大鼓用2面,羯鼓用2座,以及笙、箫、筚篥、方响、埙、篪等。到了南宋其规模大概只有北宋的1/5了。
在教坊云韶部乐队,是宋灭南汉后在广东建立起来的,所用乐器有琵琶、筝、笙、筚篥、笛、方响、杖鼓、羯鼓、大鼓、拍板等,也兼表演傀儡戏。还有随军番部大乐队,用拍板2,番鼓24,大鼓10,札子9,哨笛4,龙笛4,筚篥2等约50余人。另有一种骑在马上演奏的鼓吹乐称为“马后乐”,还有“钧容直”“东西班”乐队,规模比随军番部大乐队要小一些。宫廷仪杖鼓吹乐规模最大时甚至达到1793人,辽皇帝仪杖鼓吹乐也有1450人,要演奏整齐确也是一件较困难的事。宋代的雅乐乐队也是十分庞大的,除了历史遗留的乐器,也有一些新乐器,如琴瑟类的的一、三、五、七、九弦琴外,又有两仪琴、12弦琴。笙管类有竽笙、巢笙、和笙、闰余匏、九星匏、七星匏、12管笙等。
元代的杂剧兴起,从山西洪洞县明应王庙元代壁画《演戏图》看,只有笛、板、鼓三种伴奏乐器。元无名氏《蓝采和杂剧》中提到的是锣、板、鼓、笛四种,这大概是我国最早戏曲乐队的规模。后来南北曲的伴奏用弦索包括琵琶、三弦、筝、胡琴以及笛、笙、鼓板等。这时最可注意的是三弦,在曲艺、戏曲中被广泛应用。元代达达(蒙古)乐队,都用弦乐器筝、秦琵琶、胡琴、浑不似等。后来[清]蒙族文人荣斋《弦索备考》所载的弦索十三套,也用了这四种乐器,这种弦索乐队很有特色。明清的宫廷音乐以《中和韶乐》地位最高、规模最大,所用乐器有编钟、编磬、建鼓、琴、瑟、箫、笛、排箫、埙、笙、搏拊、柷、敔等,大多数已是民间不用的乐器。通常有200多人,包括歌与舞的人数在内。仪杖乐队用龙鼓、画角、大铜角、小铜角、金钲、龙笛、杖鼓、拍板等,人数约有116人之多。另有所谓《丹陛大乐》用大鼓、方响、云锣、管等乐器,24人组成。《清乐》乐队用笙、笛、管、云锣、杖鼓、手鼓、拍板等乐器;《番部合奏》多奏蒙古乐曲,用筝、琵琶、三弦、火不思、番部胡琴、笙、笛、管、箫、云锣、二弦、月琴、提琴、轧筝、拍板等乐器;《会部乐伎》用手鼓、小鼓、胡琴、洋琴、二弦、胡拨、管子、金口角等乐器;
2)至近代民间乐队大多已乐种形式呈现出来,很多均是承袭了明清乐队而来。主要有:北京智化寺乐队,用管2、笙2、笛2、云锣2,以及鼓、铛子、铙、钹、銛子等。山西八大套,常以管子为首,另有海笛、梆笛、笙、堂鼓、小钹以及板鼓、大钹、大锣、云锣、梆子等。西安古乐,乐队所用的定音乐器有笛、笙、管、双云锣等,鼓类乐器有坐鼓、战鼓、乐鼓、独鼓、同乐鼓。金属敲击器有钹、铙、铰子、大锣、马锣、引锣、开口子、小勾锣、疙瘩锣、匣子(云锣)等。木类敲击乐器有大梆子、手梆子等。苏南十番锣鼓,乐器有长尖、曲笛、笙、箫、二胡、琵琶、三弦、梆胡、拍板、板鼓、同鼓、大锣、喜锣、齐钹、云锣、木鱼等,有的还加上马锣、春锣、内锣、双星等。十番鼓,笛、笙、箫或加小唢呐、主音胡琴、托音胡琴板胡、三弦、琵琶等管弦乐器,云锣、同鼓、板鼓、点鼓等打击乐器。浙东锣鼓,乐器有平胡(二胡)、碗胡、琵琶、三弦、双清、扬琴、笛、箫、笙、梅花(唢呐)长尖、板鼓、堂鼓、大鼓、小锣、斗锣、马锣、抬锣、小钹、大钹、京钹、木鱼、双星等。潮州大锣鼓,锣鼓有以笛为主奏的笛套大锣鼓,以唢呐为主奏的唢呐大锣鼓,分为大锣鼓、小锣鼓、苏锣鼓、笛套等多种形式。乐器用笛、唢呐、箫、潮阳笙、扬琴、椰胡、三弦、琵琶、提胡、大胡以及大鼓、低音鼓、斗锣、深波、钦仔、抗锣、苏锣、大钹、小钹等。河北吹歌,乐队常以管子为主奏乐器,另有唢呐、梆笛、笙、海椎(无音孔的铜喇叭)、海笛、龙头胡、京二胡、秦琴、鼓、板鼓、镲、钹、铙、云锣、梆子等。以上乐队大多以吹管乐器与打击乐器为主,粗细相间、轮番演奏的。江南丝竹,最早有所谓三丝(二胡、琵琶、小三弦)三竹(曲笛、笙、箫)之称,后来逐渐增加了扬琴、秦琴、阮及板、鼓等。广东音乐,乐队早期有所谓“五架头”之说,即二弦、提琴、三弦、月琴、横箫,亦称“硬弓组合”。上世纪20年代吕文成改制粤胡成功,以粤胡、秦琴、扬琴为三件头,后又增加洞箫、椰胡,又变为“软弓组合”的“五架头”。现在更是根据需要而增加多种中西乐器,但五架头的特色常保持不变。潮州丝弦,乐队编制最初是以竹弦、洞箫、月弦三种。后从外江乐中引进音色尖高的二弦为主奏乐器,配以椰胡、提胡(大冇弦)、扬琴、小三弦、琵琶、秦琴等,有时以筝为主。
福建南音,整个乐队的编制,分为“上四管”“下四管”两种。前者以洞箫为主,另有二弦、琵琶、三弦、拍板等,音乐较为淡雅。后者有南嗳(中音唢呐)、琵琶、三弦、二弦、响盏、狗叫(小铛锣)、铎(木鱼)、四宝、声声(碰铃)、扁鼓等。云南白沙细乐,所用乐器有竖笛、横笛、芦管、苏古笃(胡拨)、二簧、胡琴、琵琶等。新疆十二木卡姆,所用乐器有卡龙、热瓦普、弹布尔、艾捷克、都塔尔、萨他尔、耐依(笛)、苏尔奈(唢呐)、巴拉曼(管)、达夫(手鼓)、萨巴依等。西藏囊玛,所用乐器有笛、札木聂、、扬琴、特琴、藏京胡、根卡、串铃等。
3)新型民族乐队是最先在20世纪20年代成立的“大同乐会”,编制为笛、排箫、笙2、直笛2、埙、篪、倍司管2;琵琶4、小忽雷2、大忽雷2、双清2、中阮2、箜篌、大瑟;二胡4、弓胡2、憧琴2;大鼓、小鼓、海锣、小编钟、方响、薄钹、木鱼、缶琴、巴打拉,约40人的大型乐队,演奏气势磅礴的《国民大乐》。同时,最为今人称颂的是经改编的《春江花月夜》曲为标志,在丝竹乐队上扩充而来的民族乐队。虽然乐队规模不大,但是极富中国音乐特色。1935年于南京成立的中央电台音乐组国乐队,编制为笛1-2、新笛、管、喉管、笙、琵琶2、扬琴、阮、三弦;高胡2、二胡4、中胡2、大胡2、低胡,约33人的大型乐队,演奏《华夏英雄》等乐曲。这是我国第一支新型的、职业民族管弦乐队。它的建制及模式与今天民族管弦乐队结构体制有着直接承袭关系。1941年卫仲乐等创建的中国管弦乐团,编制为笛、箫5、笙;琵琶3、扬琴、小三弦、阮、小忽雷、大忽雷、箜篌、高胡、二胡4、大胡,约20多人的乐队,演奏《流水操》等乐曲。1944年福建音乐专学校乐队,编制为笛2、箫4、笙2;琵琶2、扬琴;板胡6、二胡6、低胡4;碰铃、小木鱼、大木鱼、大鼓、大钹,演奏了王沛纶《灵山梵音》等乐曲。上世纪50年代初以来,民族乐队发展取得了急速的发展。率以来,1952年上海乐团民族乐队成立(1957年扩展为民族乐团),编制为高胡8、二胡10、中胡4、大革胡6、低革胡3;琵琶4、柳琴2、扬琴2、古筝、箜篌、中阮5、大阮兼三弦2;唢呐4、笙4、笛5、管;定音鼓、板鼓、锣、钹、方响,演奏《东海渔歌》等,这已是开始借鉴西洋管弦乐队的建制,分为吹、弹、拉、打四个声部,其中弹乐声部是根据我国民族音乐的特点而设立的。1953年北京中央广播民族管弦乐团成立,在著名指挥家彭修文精心培育与乐队人员的努力下,虽然在编制上与上海民族乐团基本相同,但是,经过大里的乐器改革,统一采用十二平均律制,乐队音准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各声部乐器间的音乐与音色也取得了相对的平衡,这种乐队今已被人们称为“彭氏乐队”。当然,这种大型民族乐队在形式与内容上还是有所不同的。例如,1956年山东济南前卫文工团民族乐队成立,编制为高胡4、二胡8-10、中胡4、板胡、大提琴3、低音提琴2;柳琴3、琵琶3、中阮2-3、扬琴兼打击乐器4、古筝、箜篌;高音唢呐2、中音唢呐1-2、低音唢呐、笛2-3、笙3-4、排笙;定音鼓、编钟、云锣等3-4,演奏《旭日东升》等乐曲。乐队采用高、中、低成套唢呐;重用高音弹拨乐器柳琴;打击乐器加入编钟、云锣等,使乐队具有民族的辉煌音响效果。除了乐队向大型分声部成组发展以外,还有一些在传统民族乐队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少数民族乐队,如贵州苗族的芦笙乐队、新疆哈萨克的冬不拉乐队,等等。
总之,在当今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能组织像中国这样的,多少能与西洋管弦乐队相媲美的大型综合民族管弦乐队。这一成果确实也是来之不易的。虽然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想必通过不懈的努力,是会得到较为圆满的解决。我们不仅要有国家级的、重量级的大型民族管弦乐队,而且也要保持与发展中、小型的民族乐队。如果再加上引进外国的管弦乐队,以及组建各种中西混合乐队,我国的乐队形式就非常的丰富多彩了。相信只要在曲目上站得住脚,任何乐队都能取得巨大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