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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打击乐专业发展的结构性困境与重构路径——兼论学科体系与行业生态的协同转型
王以东 华音网 2026-07-10

中国打击乐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的音乐传统,拥有悠久的历史与多元的艺术形态。自上古时代起,鼓等乐器便在祭祀、战争与礼仪中处于核心地位,如《礼记·乐记》所载“鼓,乐之君也”。历经先秦礼乐、汉唐鼓吹、宋元戏曲及明清民间音乐的漫长发展,打击乐始终是中国社会艺术表达与精神凝聚的关键载体。然而,在进入现代教育体系之前,其传承长期依赖于民间、戏曲语境下的“师徒相承,口传心授”,这种模式虽保留了地方特色与个人经验,却也导致了系统理论总结与标准化教学体系的缺失。

这一传统艺术形态的历史性转型发生于20世纪60年代,随着它在高等音乐院校中被设立为专业方向,正式从“民间技艺”迈入“学科专业”的发展阶段。历经60余年,中国打击乐专业教育在院校布局、人才培养层次(附中至研究生)、师资队伍及演出平台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社会认知度显著提升。当前,一个涵盖多学历层次的一体化培养体系已初步形成,标志着该专业在制度化、规模化发展道路上进入了新阶段。

一、问题的提出:从“快速发展”到“结构性反思”

(一)概念廓清:“中国打击乐专业”的内涵与外延

明确概念是讨论的前提。首先,需区分“中国打击乐”与“中国打击乐专业”。“中国打击乐”是一个广阔的文化概念,涵盖汉族民间锣鼓(如绛州鼓乐)、戏曲锣鼓(如京剧锣鼓)、民间舞蹈锣鼓及各少数民族打击乐等多元艺术形态。本文主张以“中国打击乐”这一更具学术规范性的概念,逐步替代过往“民族打击乐”的惯称。与之相对,“中国打击乐专业”特指国内音乐院校与职业乐团系统中,从事该领域演奏、教学的专业领域及其知识体系。它是对上述丰富民间艺术进行“学院化与职业化提炼”的产物,通常不直接包含“非遗”性质的民间社团及职业戏曲院团的锣鼓编制。推动“中国打击乐专业”称谓的规范化,旨在使其能与西洋打击乐、流行打击乐等并列,实现专业称谓的学术化、国际化统一。

其次,需厘清乐器分类逻辑以支撑课程建设。打击乐器可按演奏特性(固定音高、相对音高、节奏性)、材质(皮革、金属、竹木)或发声学原理(膜鸣、体鸣)等多维度划分。这种复杂性要求专业教学必须建立在科学、清晰的乐器科目认知之上,并据此系统构建教学大纲、课程与教材体系。

(二)发展困境:从规模扩张到结构失衡

进入新世纪,中国打击乐专业的主要矛盾已发生根本转变:从早期的“规模不足,地位不稳”逐步深化为“结构失衡与质量瓶颈”。具体表现为:l.专业点持续增加,但各院校培养质量差异显著,缺乏统一的质量基准与培养标准;2.教学体系日趋完备,却与行业真实需求存在结构性脱节;3.学科建设不断推进,但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明显滞后。

这表明,该专业已从“学科建立期”步入“体系重构期”,亟待进行系统性反思与战略性调整。下文将围绕此判断,从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及“校团关系”等维度展开分析,并提出相应发展路径。

二、人才培养的结构性偏差:从“技术中心”到“能力断层”

技术导向的路径依赖及其深层机制:人才培养是学科建设的核心。当前,中国打击乐专业在培养目标与实施路径间存在明显偏差,究其根源在于长期的“技术导向”路径依赖。在学科初创阶段,以演奏技能为绝对核心,围绕其建立教学与评价体系,以期快速确立专业规范具有历史合理性。但在当下,此模式已成为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瓶颈。

在教学实践中,这种依赖具体表现为:l.“以曲代工”——学生精力过度集中于马林巴等键盘乐器或组合打击乐的竞赛曲目,以曲目积累替代系统基本功训练;2.节奏训练缺位,系统的节奏能力培养体系未被充分重视与落实;3.传统核心乐器边缘化,导致部分高年级学生对中国传统鼓类、铜响乐器的掌握甚至达不到入门要求。这种被比赛机制驱动的学习路径虽能短期提升特定舞台表现力,却削弱了学生对专业完整语言体系的系统把握,最终导致能力结构失衡。

职业院团的用人反馈为上述问题提供了实证。目前,部分乐团在定音鼓、键盘打击乐等核心岗位,更倾向录用西洋打击乐背景的毕业生。这一现象折射出两个问题:一方面,中国打击乐专业在部分乐器科目的培养标准上尚不明确;另一方面,伴随民族管弦乐创作的日益“交响化”,使乐队打击乐声部中的西洋乐器渐成主体,中国打击乐有沦为“色彩性”点缀的趋势。

综合来看,现培养体系下的打击乐专业学生普遍存在以下能力缺口:l.节奏素养不足,对复杂节奏的掌控力与节拍稳定性欠缺;2.视奏能力偏弱,难以满足职业乐团高效排练的快节奏要求;3.多乐器转换迟缓,在需频繁更换乐器的演奏中适应性差;4.乐队协作能力有待提高,在音响融合、声部平衡及呼应指挥意图等方面缺乏系统训练。此外,大量毕业生入职后需经历较长的“二次成长”适应期,这直接印证了教学体系与行业需求间的结构性错位。

根本而言,当前人才培养的核心问题并非“技术水平不足”,而是“能力结构不完整”—在特定技术点上可能表现突出,但综合职业能力存在结构性缺陷。因此,改革必须从聚焦局部技术提升,转向对整体能力架构进行系统性重建。

三、课程体系的结构性矛盾:从“内容叠加”到“功能失衡”

课程体系是人才培养理念的实体化呈现,其结构性矛盾直接制约着培养目标的实现。当前体系的症结,主要体现为“主修课主导”模式的固化与课程功能的整体失衡。

(一)“主修课主导”模式的固化与实践课程的萎缩

在国内多数院校的课程安排中,一对一主修课仍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相比之下,重奏、合奏及乐队训练等集体实践课程课时严重不足,甚至完全缺失。部分院校的重奏类课程每周不足2课时,且多以阶段性、项目化的集中排练形式存在,而非系统化、常规化的日常教学。

这种结构在强化个体演奏技术方面具有优势,却也导致了严重的结构性失衡:学生虽在个人技术上得到充分训练,却普遍缺乏系统性的协作经验与合奏历练。当他们进入职业乐团,便面临从“个体演奏者”向“集体协作者”角色转换的困难与漫长适应期。

(二)重奏训练缺失与“中弱西强”倾向的深层隐忧

从民间锣鼓到戏曲程式,群体协作始终是中国打击乐艺术生命力的核心。民间锣鼓中蕴含的集体即兴、应答推进的音乐逻辑,本身就是极为珍贵的艺术资源与教学素材。然而,此类训练在当前课程体系中占比严重不足,导致学生丧失了从内部体验本土音乐协作逻辑的机会,对其文化感知力造成损耗。与此形成对比的是,西洋打击乐教育体系将重奏、合奏训练作为贯穿始终的常规必修课,这是其演奏者协作能力突出的重要制度成因,这一反差值得深思。

更具结构性的矛盾在于课程内容的“中弱西强”倾向。部分院校的课程设置与教学投入明显向马林巴、定音鼓、爵士鼓等西洋打击乐器倾斜,一定程度上挤压了中国传统核心乐器的学习空间。这一趋势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如国内外比赛的评价导向,学生基于就业焦虑的功利性选择等。这不仅关乎专业内容的失衡,更触及深层的文化身份认同危机:一个以“中国打击乐”为名的专业,其毕业生对中国传统打击乐语言体系的掌握程度,能否支撑其作为“中国打击乐演奏家”的文化身份,这是学科发展必须面对的根本性问题。

课程体系的核心矛盾,并非教学内容“量”的不足,而是课程“功能”与培养目标之间的系统性错位。解决之道在于从根本上重构课程体系的价值定位,而非进行局部教学内容的增减。

四、学科与行业的深层断裂:系统协同机制的结构性缺失

专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有赖于学科体系与行业生态的良性互动。当前,两者之间存在深层断裂主要表现为协同机制的长期缺位。

(一)院校主导模式的历史局限与校团合作的制度困境

“中国打击乐专业”的发展长期由院校体系主导,这在建制初期具有历史合理性,但随着行业生态日益复杂,单一院校主导模式的局限性日益凸显。

当前,院校与职业院团的合作多停留在“大师班”“汇演”等松散、短期的活动层面,缺乏围绕系统化实习、联合培养与就业衔接建立的稳定制度框架。这种非制度化的合作导致严重的供需脱节:院校难以及时获取行业真实反馈以优化教学,乐团也无法深度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因此,构建涵盖实习实训、项目共建与人才输送的多层次、长效性合作机制,是将行业需求有效转化为教学改革动力的关键。

(二)行业标准体系的系统性缺位及其多维影响

健全的行业标准体系是专业领域有序发展的基石。当前,尽管相关学会已开始推动规范化研讨,但在若干基础维度上仍存在明显的系统性缺位:其一是记谱规范不统一,不同院校与出版机构在谱面符号、演奏法标记等方面标准各异,增加了学习与交流成本;其二是乐器名称与分类体系混乱,同一乐器称谓不一,缺乏权威的术语标准,阻碍了学科知识体系的清晰构建;其三是演奏水平评价标准不一,各机构考级标准差异较大,影响教学质量的横向比较与科学评价方法的推广;其四是教师资质认证体系缺失,特别是在社会教学领域,缺乏统一的准入与认证规范,导致教学质量良莠不齐。

这些标准的缺位,从基础层面制约了学科知识生产的效率、专业交流的深度与整体行业生态的规范化水平。

五、体系重构的路径选择:面向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设计

要实现“中国打击乐专业”的高质量发展,必须进行系统性的体系重构,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行业规范及协同机制等多维度进行战略设计与同步推进。

人才培养模式转型的基石在于核心目标的根本转向:从“以掌握演奏技术为中心”转向“以构建综合职业能力结构为核心”。这并非否定技术训练,而是将技术训练置于一个更完整的能力框架中,使其服务于综合素养的养成。

具体而言,应围绕四大核心能力维度构建培养体系:l.系统的乐队演奏能力,涵盖交响乐队、民族管弦乐队及室内乐等多种编制下的实战能力;2.扎实的重奏协作能力,能适应不同风格与合作伙伴;3.中西乐器复合运用能力,尤其需深化对中国传统打击乐语言体系的掌握;4.基础的艺术教育与文化表达能力,以胜任演奏之外的多元职业角色。这四者相互支撑,共同构成现代职业打击乐演奏家的完整能力图谱。

课程体系的重构是落实上述转型的关键,需进行以下几项结构性调整:首先,大幅提升重奏、合奏类课程的权重与地位,使其从辅助性、阶段性安排,转变为与主修课并重的、贯穿培养全程的系统性核心课程;其次,在重奏训练内容上,将中国传统民间锣鼓与戏曲锣鼓纳入常规教学,使学生从内部领悟中国打击乐的群体协作逻辑;再次,切实调整中西打击乐的教学比重,在保持必要西洋打击乐教学的同时,显著强化中国传统核心内容的教学投入,扭转“中弱西强”的失衡局面。此外,可酌情引入“打击乐创作基础”“即兴演奏”等课程,拓宽学生的艺术实践边界。

推进行业标准建设,夯实规范化发展的基础工程,需凝聚行业共识,推进以下基础性标准建设:l.记谱规范,尽快制定并推广统一的记谱标准;2.术语规范,系统梳理并统一乐器名称、演奏技法等术语体系;3.评价标准,推动建立全国相对统一的演奏水平评价与考级体系;4.师资认证,逐步建立覆盖院校与社会的教师资格认证制度。这些标准是专业走向规范化、体系化的基础建设。

构建深度校团协同机制需打通学用壁垒:l.建立稳定实习制度,与职业院团签订协议,提供系统化实训而非临时性机会;2.推行联合教学,以驻校艺术家、客座导师等形式,邀请一线演奏家深度参与院校人才培养;3.建立常态化反馈机制,使院校课程能及时响应行业需求变化;4.引导社会教育治理,通过行业标准与认证,提升社会培训的整体质量。

结语:体系重构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中国打击乐专业”正处在从“规模扩张”转向“体系重构”的关键节点,沿用旧有路径已难以为继,必须以系统思维推动根本性变革。本文揭示了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校团协同等多重结构性困境,其相互交织、错综复杂的关系构成需要统筹各方资源加以解决。因此,改革必须着眼于“体系”与“结构”,致力于“协同”推进。从更广阔的视野看,中国打击乐的发展不仅是学科专业议题,更是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的实践命题,其深厚的积淀与丰富的资源,在当代文化格局中占据重要的位置。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完成从“技术强化”到“结构重建”的深度转型。

中国打击乐的未来,核心在于结构重建—重建人才培养的能力结构、课程体系的功能结构、学科与行业的协同结构。唯有完成这种系统性的重构,中国打击乐专业才能实现真正的高质量发展,进而以更自信、成熟、独特的风貌展现中华打击乐艺术的当代价值与永恒魅力。

王以东 中国音乐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人民音乐,2026,(5)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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