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文章 视频 音乐
核心素养视域下 云南少数民族乐器进课堂教学研究 ——以巴乌为例
刘铭 倪崧格 华音网 2025-04-18

摘要:课堂乐器教学是学校音乐教学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与文化理解的体现。本文通过审美、实践、文化理解三个角度对当前音乐课堂教材中的章节内容进行教学设计,运用欣赏聆听、创意互动、情境创设等手段将云南少数民族乐器融入课堂教学环节。

关键词:云南少数民族乐器巴乌中小学音乐课堂

云南是中国少数民族种类最多、特有少数民族最多、跨境民族最多的省份。除去汉族云南省生活着25个少数民族,其中15个民族为云南省特有少数民族。

少数民族传统乐器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各族人民劳动与智慧的结晶,更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解读》中指出:“引导学生学习与理解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艺术,增强文化自信。”云南少数民族乐器融入课堂教学环节对于《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提出的“深化教学改革,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有着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创意实践、艺术表现的功能。

一、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民族乐器进课堂教学现状

《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中提道:热爱中国音乐文化,能从中汲取民族文化智慧,坚定文化自信。因工作关系,笔者接触到部分纳西族、白族、彝族等少数民族学生,通过了解发现多数同学并不会说本民族的语言,更不会唱本民族的歌曲,本民族的器乐演奏就更不了解了。一些自治县、州的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中融入了山歌、舞蹈教学活动,但民族乐器的学习占比却很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对于音乐核心素养的培育,如文化理解、审美感知等核心素养教学目标,采用的教学手段,受所学专业影响,更倾向于熟悉的技能领域,如教材中民族音乐单元,教师更多地会选择歌唱结合PPT与文本讲述的方式进行教学,歌唱活动中仅使用钢琴进行伴奏。在与教师交流中多数教师表示,在教学设计时也会考虑如何加入课堂乐器,但因为各种原因,在教学活动中并没有多少呈现。

二、音乐课堂中少数民族乐器的应用

在授课的过程中教师应当明确,民族乐器进入中小学课堂并不是为了培养学生成为专业的乐器演奏者,而是在学习民族乐器的过程中掌握一项技能,丰富课堂教学内容,更好地理解民族音乐文化,丰富学生的审美体验、创意实践,并理解文化的多样性。下面,是笔者对中小学阶段音乐课堂如何加入民族乐器教学进行的设计。

(一)以“审美”为核心的民族乐器教学

《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特别强调:“审美感知是对艺术活动与作品两个方面的审美特征以及意义的感知。”在第一学段(1~2年级)教学任务中,“聆听音乐”是重要的教学任务之一,同时也是音乐学习的基础,培养审美的重要途径。人音版一年级上册《快乐的小笛子》是一首一段体结构、四个乐句构成的儿歌。其歌词中模仿笛子吹出的嘟嘟声,使歌曲唱起来格外活泼有趣。教师在引导学生进行欣赏教学后,使用竹笛与巴乌分别演奏旋律,利用低年级学生好奇心强的特点,让学生根据竹笛与巴乌不同的音色,分别描绘小笛童的形象,教师再根据学生描绘的特点对竹笛与巴乌的形制与音色进行介绍讲解,这部分设计意图旨在通过对比不同乐器音色,培养低年级学生感受、认知、辨析的能力。

第一学段(1~2年级)教学任务“发现身边的音乐”对于低年级同学建立音乐审美基础是尤其重要的,这部分教学任务分别指向学习内容中的“声音与音乐探索”“音乐与社会生活”,教师在教学设计中应根据低年级学生的身心特点,吸引学生注意并激发学生的探索欲望。如人音版一年级下册《杜鹃圆舞曲》课堂的引入环节,可以加入云南当地民族乐器口弦,通过演奏口弦模仿鸟儿的叫声,吸引学生的注意并引导学生发挥想象,模仿不同动物的声音,激发学生关注声音,探索各种声音的特征和规律以及要素特点。

调研丽江市小学过程中发现,在三年级《放牛山歌》课堂教学中,有教师利用巴乌进行伴奏,内容新颖,但只限于将巴乌用于伴奏,学生在演唱过后,教师并没有结合乐器深入赏析乐曲的内容。如果在教学环节中加入情境创设“在玉龙雪山下”“在山下花海中”“我们美丽的家乡”三个不同的场景,结合巴乌的历史沿革,一步步引导学生展开对作品的学习,就可以更好地丰富学生的音乐审美体验。

教科版音乐二年级下册《彝家娃娃真幸福》的教学中,教师使用巴乌、葫芦丝等云南少数民族特色乐器进行演奏。在欣赏过后,教师使用巴乌吹奏乐曲,让学生感受乐器的音色、旋律、节奏,体会作品所表达的情绪、情感与意境,并鼓励全班同学进行分享。教师对巴乌乐器的形制与演奏方式做一定介绍,并结合乐器的历史与瑶族音乐的特点进行适当的讲解。这种直观的感受会更好地让学生体会民族音乐的内涵,以丰富学生的审美体验。这种体验与经验的累积对于进入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来说,是逐步提高艺术感知能力的途径,同时也是从事审美创作的基础能力。

(二)以少数民族乐器为基础的实践教学

巴乌是一种轻巧、简单、易学、表现力强的乐器,由于它具有固定音高,且不需要复杂的演奏技巧,可以让学生通过吹奏单音来构建音高概念。教师在课堂演奏教学环节中,除去教材内容中已有的演奏内容,如:人教版音乐五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瑶族舞曲》、人教版音乐三年级下册第五单元《采山》等,教师可以在课程中适当地加入巴乌、葫芦丝、象脚鼓等云南少数民族乐器进行演奏教学,并鼓励学生进行创意的表达,通过对不同类型曲子的演奏,激发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情感表达能力,并促进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互动。

在人教版二年级下册《老牛与小羊》中,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使用不同的乐器演奏。不同乐器的音色会像对话一样表达乐曲的内容,教师可以将乐曲分为老牛与小羊两个部分,其中老牛的部分可以使用巴乌进行演奏,小羊的部分使用葫芦丝进行演奏。不同乐器的音色代表不同的动物进行演奏,通过师生之间、同学与同学之间的互动,增强核心素养中创意实践的教学理念。人教版五年级下册《静夜思》教学中,在演唱环节过后让学生通过个人对古诗的理解演奏巴乌,根据旋律强弱变化自由地表达情感。在人音版四年级下册《森林狂想曲》教学中,云南当地的教师可以在聆听、感受环节之后,加入巴乌、芦笙、葫芦丝、寸笛、太平箫等进行乐器演奏练习,通过使用云南民族乐器来表现森林中不同的声音,模拟出“云南森林狂想曲”,在教学中教师可以先演奏一段旋律,然后让学生使用不同乐器进行自由的接龙演奏,同时可以让学生自由发挥想象创设情境,分组使用乐器表现森林中动物“对话”“吵架”等情境。

将民族乐器融入课堂教学实践,让学生参与到民族文化中去,从旁观者变为实践者,通过演奏云南少数民族乐器体会乐曲内容,并潜移默化地学习云南少数民族音乐文化。

(三)少数民族乐器教学中的文化理解与传承

《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本)》中已指出乐器为重要学习内容,乐器学习体现在诸如唱歌、欣赏、创作等方方面面的教学活动中。在教学设计时,选择适合加入民族乐器学习元素的章节,从乐器基础知识入手到基础技能学习,引导学生学习民族乐器的历史文化从而喜欢民族乐器,丰富音乐课堂教学内容的同时,提升学生的文化理解与文化传承意识。

人音版一年级上册中的《三个和尚》是一首民乐合奏曲,以欣赏教学为主。在聆听欣赏过后,教师可以选择当地民族传统乐器进行适当改编,选择适合人物特征的乐器表现人物。如在云南地区可以选择巴乌代表胖和尚、葫芦丝代表高和尚、竹笛代表瘦和尚配以鼓点重新演绎作品。使用地方特色少数民族乐器让学生在聆听中有一种熟悉并且耳目一新的感觉。教师演奏后,先对乐器基础知识进行讲解,然后让学生进行练习,引导学生重新进行作品编配,在乐器的学习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对传统文化的理解。

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地方传统乐器能让学生在短时间内与家乡音乐产生共鸣、激发学习兴趣,从而推动云南少数民族乐器的传承。如在人音版2年级下册《彝家娃娃真幸福》教学中教师使用巴乌来演奏乐曲,在讲解过程中可以通过彝族传统乐器巴乌作为引入,讲解彝族巴乌的历史由来、音色特点,进而讲解彝族音乐文化的历史沿革,最后再到《彝家娃娃真幸福》歌曲的特点。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了解与学习民族乐器,才是云南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基础。在培养学生音乐和文化素养的同时,加强民族传统乐器知识的传播,增强民族文化自信,进一步培养学生的民族精神。

中小学是音律启蒙和文化启蒙的重要阶段,塑造个人基本思维能力和文化认同的关键时期。民族乐器加入课堂教学可以丰富教学手段、创新教学形式,呈现给学生一种不一样的民族传统文化,从而激发学生对民族文化学习的兴趣。器乐的学习在潜移默化中塑造了学生对传统文化的态度和求知欲,让民族音乐在“教”与“学”中得到继承与发展。

结语

文化理解离不开对应的文化环境,在云南,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有着得天独厚的民族文化资源。在音乐课堂教学中应将传承、学习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本民族文化为方向,在音乐课堂教学中挖掘教材内容,更多地结合民族乐器以丰富教学手段,引导学生进行本民族乐器的学习,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爱好,才能行之有效地发展学生审美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素养,传承民族音乐文化。

作者简介:刘铭,丽江文化旅游学院教育学院小学教育专业教师倪崧格,沈阳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