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音准是乐器演奏的基础核心问题,竹笛在与不同律制乐器合奏、演奏国外移植曲目时的音准偏差与风格问题,均与律制适配相关。本文从五度相生律、纯律、十二平均律的差异出发,分析竹笛音准偏差的根源,结合律制音分值对比,提出不同合奏场景下的竹笛音准调控方法,为竹笛演奏者提供实操参考。
关键词:竹笛 音准 律制
在竹笛演奏中,演奏者会发现一些问题。如:在与管弦乐队或钢琴合奏、协奏时,总感觉音准有偏差;在演奏国外的改编移植曲目时,感觉风格不到位。这些问题都和音准有关。
音准是一个重要的,也是一个基础的问题。众所周知,竹笛的音准受多方面影响,如:乐器的制作工艺、气温的变化、演奏者自身的气息控制等。对于演奏者来说,树立正确的音高概念,在不同的情况下,对乐器音高进行调整和控制,是一个优秀演奏者应具备的素质。
谈到音准,我们必须涉及律制。目前,各类乐器主要采用的律制有三种:五度相生律、纯律和十二平均律。当使用相同律制的不同乐器进行合奏时,音响和协、悦耳动听。然而,使用不同律制的乐器一起演奏时,就会遇到音准问题。这是因为:不同的律制,其音阶的各音级的音高有差别,这种差别源于律制的产生方法大相径庭。这种同一音级因律制不同而产生的音高的差别,最大的达到22音分,小的达到2音分。人的耳朵对于2音分的音差很难听辨出来,但对于一名合格的音乐工作者,应当具备听辨出22音分音高偏差的能力,这约等于五度相生律中存在的“普通音差”,而一位优秀的演奏家,则需具备对11音分, 即半个普通音差的听辩能力。所以当两种不同律制的乐器合奏时,这种差别就成为了音准的阻力。这就是为什么竹笛和某些乐器合奏时会有音准问题的根源。作为优秀的演奏者,应学会如何作相应的调整。下面我们可以从三种律制的具体差异中找到调控音准问题的方法。
传统竹笛的音孔距离是平均的,需要演奏者用气息或手指对音高进行调整,以达到演奏不同音阶、音高的目的。经过改革六孔竹笛(即现在全国各音乐大专院校通用的竹笛) ,将第二孔的开孔位置更靠近吹孔,使第二孔与第三孔的音程距离拉小, 成为小二度,在其它音孔的位置上也有细微的调整,使演奏者能够在同一支竹笛上方便地吹奏五种以上调式的大小音阶。竹笛作为中国乐器,在传统的演奏手法中,采用五度相生律较为适合。
但是,当五度相生律的竹笛碰到十二平均律的钢琴时,矛盾就产生了。
钢琴的故乡是欧洲,古钢琴曾经使用纯律调音,现代钢琴为了适应频繁转调的需要,使用的是十二平均律。要解决矛盾,我们首先要搞清楚十二平均律与五度相生律之间的异同。
五度相生律,又称三分损益律或毕达哥拉斯律,是一种基于纯五度这一协和音程,通过数学方法连续生律,以构成一个八度内所有音级的音律体系。五度相生律是“加法”思维,其生律法是:从一个基准音开始,连续向上或向下生成纯五度,最后归位到一个八度内。但这种“加法”在数学上无法闭合,连续12个纯五度并不等于7个八度,两者之间存在一个“毕达哥拉斯音差”(约23.46音分)。由此音差也引发出五度相生律转调能力差,无法自由转调的问题。但总的来说,五度相生律是人类音乐史上最早以数理科学为基础的系统化定律法。与五度相生律相比,十二平均律的产生方法十分简单,它是按照数学等分原则,将纯八度音程精确地划分为频率比值相等的十二个半音的律制,半音为100音分,全音为200音分。因其所有半音都相等,十二平均律所体现的转调能力较强,可以在任何一个调自由转换,且音响效果完全一致。
用上面的方法我们可以推算出这两种律制各音的音分值,将十二平均律和五度相生律的大音阶的各音级用音分值记出,加以比较,就很容易找出它们各音之间的差异(见表1)。
表1 五度相生律与十二平均律各音级音分值对照表
由表1可以看出,十二平均律与五度相生律在音程关系上存在根本差异:十二平均律由均一的十二平均律半音(100音分)及其叠加构成的全音(200音分)组成;而五度相生律通过连续纯五度生律,自然形成了由大全音(204音分)与小半音(90音分)构成的非均等音阶结构。前面已经说过,由于两种律制产生的方法差异,才造成音程关系的不同。
从表1还可以看出一个规律:五度相生律与十二平均律的音高差在大音阶中呈现出一种递进关系。即:五度相生律大音阶的四级音, 比十二平均律大音阶的四级音低2音分;五级音高2音分;二级音高4音分;六级音高6音分;三级音高8音分;七级音高10音分。这一规律的本质在于两种律制的五度音程存在固有差值, 由于平均律的五度相生按照这种连续五度关系的次序递减2音分,从而形成了音阶上各音级2、4、6、8、10音分的规律性偏差。
当我们已知竹笛与钢琴的具体音高的差异,音准问题就好解决了。
据表1得知:在五度相生律与十二平均律的各音级“音差”中,二、四、五级音有4音分或2音分的差别,人的耳朵很难听辨出来,可以忽略不记。而五度相生律的三级音、六级音、七级音却分别比十二平均律的相同音级高出了8、6、10音分。人们在吹奏指孔为平均距离的六孔竹笛时,依靠按半孔,轻吹、重吹、仰吹、俯吹等方法人为地调整控制音高,现在这些6至10音分的差别,完全可以通过相同手法解决。据笔者体会,用上面的这些方法可以达到小二度即100音分范围内的音高控制。所以, 当竹笛与钢琴或其它十二平均律乐器合奏时, 吹三、六、七级音应该利用以上的方法吹得稍低些,以达到与十二平均律协和的目的。
以上列举的是竹笛与十二平均律乐器合奏时的音高矛盾与解决方法,那么,当竹笛与纯律乐器(如:古琴)合奏时,这种音高之间的矛盾就更明显了。
纯律亦称“自然律”,是在五度相生律的基础上扩展而成的律制。其构成方式是在八度(二倍音)与纯五度(三倍音)这两个纯正音程之外, 引入五倍音以构成更为纯正的三度音程。表二就是五度相生律与纯律的各音级的音分值比较。
将纯律大音阶与五度大音阶比较,就会发现:它们的二、四、五、八级音完全一样,但三、六、七级音就差别很大,五度相生律的这三个音比纯律高出了22音分(即一个“普通音差”)。这两种律制的分歧,是因为两者的生律原理不同,在五度相生律中,这些音级由连续的纯五度关系派生而来,而纯律在构造三、六、七级音时,则通过引入一个源自五倍音的纯律大三度构成。
表2 五度相生律与纯律的各音级的音分值比较
推论可得:当竹笛与纯律的乐器合奏时,仍然需要利用按半孔,轻吹、俯吹等手法人为地调整控制三、六、七级音,使它低22音分,从而达到与纯律协和的目的。
在一些竹笛练习曲中,有的是改编自外国乐曲,如《霍拉舞曲》《野蜂飞舞》《流浪者之歌》等,它们有的原先是用键盘演奏的,有的原先是用提琴演奏的。在演奏它们时,就需要根据它们原先演奏乐器所采用的律制作相应的调整,这样才能演奏出乐曲本身的风格。在对竹笛的改良中,有九孔或十一孔笛问世,它们中有的是采用十二平均律制作,那么,在用它们演奏中国传统曲目,或与五度相生律的乐器合奏时,上面所讲的方法就要反其道而行之。另外, 中国一些戏曲和民间器乐曲在音阶或调式中使用四分之三音,如:秦腔中的“苦音”、湖南花鼓戏中的“中立四度”等,在演奏这些风格的乐曲时,还要注意某些音高的选定处理。
以上是在理论上对三种律制的具体音高比较,以及对不同律制乐器合奏中音准问题解决的提议。在实际练习或演奏中, 问题的解决还与演奏者的耳朵对音高的敏感程度等其它因素有关。研究任何一门学科的目的,就是为了对我们的实践有所指导,律学是一门深奥的学科,清楚其原理,并将它联系实际,对于每一个乐器演奏者都将是受益无穷。
作者简介:周可奇,武汉音乐学院中乐系副教授
文章来源:乐器,2026,(03):1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