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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拉弦乐器的新设想——交响化民族弦乐建设的有关问题
陈兴华、朱向乐 华音网 2025-03-04

我国的拉弦乐器据说有70余种,仅在《中国音乐词典》中列出条目的就有53种之多。

在这数十种拉弦乐器中,二胡(包括高胡、中胡,或称二胡类乐器)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其可以胜任齐奏、重奏、各种伴奏、以及其他各种表演艺术形式,特别是作为色彩性乐器和独奏乐器更是性能超群、美妙绝伦。作为独奏乐器,二胡仍有潜力尚待发掘,如抠音技巧可以像古筝一样去压弦改变音高,这种新技法的采用所导致的丰富表现力将更使他类拉弦乐器对二胡叹为观止。但同时,我们还是应该坦率地承认:二胡类乐器是不适应合奏的乐器,特别是不能适应交响化需要的乐器。

二胡作为交响化的合奏乐器来使用,会存在着以下不宜:

一、乐器声源体积较小,声源位置太低

在中外管弦乐队中,乐器声源或乐器共鸣体位置大多在胸腹部以上,而二胡类乐器的共鸣体位置却在下腹部一隅。演奏者接受声音反馈较为吃力,特别是中把(中泛音点)以下声音已开始衰减,音准难于掌握,这使得二胡类乐器在与他类乐器合作时处于显著不利的位置。

二、膜振音色独特,与其他乐器难于融合

在现今的民族管弦乐队中,唯有二胡类乐器是皮膜振动,同它类乐器差异过大;在音响上,其独奏、齐奏时华丽、柔美、流畅的声音同他类乐器组合复合音色时则变得很含混。

三、无指板的悬弦结构,使音准存在问题

二胡的悬弦结构使之存在着不仅是由按指位置所导致的位置音准,还有指压力所导致的张力音准,张力音准还使音与音之间存在着过渡的音高。这种张力音准和到达音准之间的过渡音高是二胡音乐的魅力和妙处,但这种魅力和妙处只适宜用独奏和齐奏的形式来体现,而在合奏中却恰恰成为痼疾。试想,在其他乐器由一音截然到达另一音时,而二胡却正处于音高的过渡之中会是何种效果?民族乐队的音响浑浊,二、三点正是个中原因。

四、音域狭窄

仍然需要指出的是,二胡类乐器的音域狭窄是指合奏应用而言,在为二胡度身定作的曲目中,二胡的音域可达三个八度,两个八度的旋律重复可经常运用。而在合奏中,二胡类乐器的常用音区却只能在一个半八度,两个八度除旋律以外的进行即需要非常慎重。二胡类三件乐器相互之间只有一条弦能够重合,这就使得声部和音区的组合及其过渡和衔接极为困难。

以上不宜的存在,使民族弦乐这个在民族管弦乐队中理应最负重任的声部组群,成为了最令人忧心且不堪大用的声部组群。

以上四个问题中,最重要的是第四个问题,即音域问题。假设音域问题不存在,另一些问题也可不计。关于音域问题,笔者认真查阅了近年来的有关论点,好像人们已不大提及,转而更多关注的是其个性问题,这是否意味着对二胡类乐器在合奏中差强人意的音域已无奈认可?殊不知二胡类乐器的个性恰是其音域问题所导致,实践经验和直觉告诉我们:一种多弦的有着足够音域的拉弦乐器,除了和其同类乐器完全融合之外和他类乐器也是易于融合的。

可以明确认识到,对于二胡而言,前三个问题是无法解决的。那么第四个问题一旦解决,民族拉弦乐器在民族管弦乐队中的问题是否就都解决了呢?非也。低音问题则是困扰民族管弦乐的另一问题,而低音问题又恰是以二胡类乐器作为冠声部的乐器组群才导致的,就是说,是二胡类乐器作为弦乐组群的应用导致了低音乐器无法实现选型。

半个多世纪以来,两代人前赴后继、苦心孤诣欲解决的两个问题(即二胡扩大音域和研制低音乐器)至今未有尽如人意的成果显现,其根本原因是在这两个问题上的割裂思维,即:二胡只管二胡,低音只管低音,各自为战,致使一个问题也未能得以解决。

几十年来,所有的为二胡扩大音域所得出的各种各样夹弓的、出弓的三弦胡琴、四弦胡琴、双筒胡琴等等,连乐器的完整协调的造型结构、合理的演奏运动方式都不能实现,更罔论其应用价值了。假如这些研制可以得到认可,那低音乐器怎么办?是否也要来个夹弓的、出弓的大双筒、大三胡、大四胡呢?

解决低音问题不以二胡类乐器的存在为前提

一些低音乐器的研制并不考虑处于冠声部的乐器组群这一问题,甚至连现有的二胡组群也不考虑,如大琶琴、拉阮、大马头琴等。首先是这些低音乐器的结构并不完善,声音品质也不能使人满意。如果这些乐器的这些问题得到解决,那也不过是羊群中站一个骆驼,将会使乐队阵容更加杂乱。与其站上一个半生不熟的土骆驼,即立上一个洋骆驼又有何不可?所以,这样的研究不过是给外来低音乐器的存在提供一个合理的说辞而已。

解决低音问题以二胡类乐器的存在为前提

这是对民族拉弦乐器的存在及其发展较为负责的具有全局观念的理论和实践。在这个基础上也产生了较为成功的低音乐器,这就是杨雨森先生于20世纪50年代研制的革胡。这件乐器的造型结构、声学性能达到了完整和成熟的标准,至今人们念念不忘,且仍在使用。在二胡齐奏以及以二胡为主的演奏形式中应用,可以体现完整统一的、正宗的二胡乐队的风格特点。但可惜的是,在无止境的探索和不停顿的改革中,杨先生自己否认了自己已经取得的成功和成就,杨先生其后的研制把乐器共鸣箱的结构复杂化了。

由于革胡是以二胡的存在为前提,这就使其和二胡之间的关系共存共荣,在二胡存在前述问题不能解决之时,局部问题的解决仍然不具备整体的意义。

综上所述,可知困扰民族管弦乐交响化乐队的这两个问题至今没有解决是由于这两个问题不能够分别解决。即:低音问题不能离开冠声部乐器独立解决;扩大二胡音域仍不能连带解决低音问题;二胡的音域无法扩大,低音问题即使解决,最终意义不大。

所以,这两个问题在现有局面和思路中无法解决,也是永远不能解决的。

如前所述,是二胡类乐器作为弦乐组群的存在导致了低音乐器无法实现选型,且二胡类乐器本身又存在着关系重要的不宜因素,那么,交响化的常规弦乐离开二胡改弦更张将是势在必行。

什么时候能将这一问题完全解决?此后的少则几十年,多则上百年、数百年之中,为一个符合交响化的民族管弦乐队的拉弦乐器系列进行选型,将一直是摆在民乐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提琴家族系列,是在数百年的过程中由数种不同的,然而类型相近的乐器共同演化而来从而形成家族的。站在这一高度、循着这一思路(仅是思路),笔者认为,只要找到一种满足需要的乐器就可使前述两个问题全部迎刃而解。那么,这种乐器有没有呢?

在现有的数十种民族拉弦乐器中大概不存在这种乐器的可能性。首先,数十种乐器中鲜有达到现有二胡类乐器之高度者。再者,个别已转化为多弦或具备多弦基础的乐器如艾捷克和马头琴,由于其狭义民族风格过为突出,从而和采用外来乐器并无实质区别。

鉴于如此,只有设计一种全新的乐器才是出路。

设想中的这件乐器应该满足以下条件和要求:1.完全规避提琴形制。2.其形制和共鸣箱的形状及其构造必须体现创新特点且符合乐器审美需要,并具有中国广义民族风格。3.是板振的。4.张四条弦有指板。5.有较长琴颈的。其首先可以规避提琴形制,再者演奏小琴时手型不致变化,演奏大琴时可不用拇指把位。6.琴弓在弦外。7.弓子由竹杆制成的。8.可以完成小、中、大、倍大整个家族系列的,此系列一经完成,即具有排它性的。9.双手演奏的运动方式均符合生理运动方式的。10.具有符合要求的声学原理和声学品质。

能够实现以上指标的乐器将是最为优秀的拉弦乐器。笔者认为,以上有关指标的设想大致符合我们对这一乐器的基本要求,也将符合多数研制人员以及作曲家、演奏家们对这种乐器的设想和要求。但这件乐器到底具体应是什么样?研制人员可以就此指标发挥想象进行设计,有关协会应该对这种设想及其实施方案组织论证,乐器生产厂家应对具体研制进行必要的制作支持,有关团体或乐队应该成为使这一研究进入实际演奏的基地,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引导支持这一工作的系统进程。这样即可产生多种类型的弦乐器及其多种样式、多种风格、特点的弦乐器组合方式并与二胡形式长期共存,经过几十年以至更长时间的实验,对比、淘汰,就有可能产生中国的适应交响化需要的拉弦乐器。

这件乐器是应该能够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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