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本文承郑珉中先生唐宋琴器论述之馀绪,试为探究元代的古琴。究竟何为“元琴”,向来从未有可信的说法,盖因无法总结出元代古琴独有的工艺特点。笔者通过对史料和存世琴器的研究,先以横跨宋元的斫琴师严古清为个案,分析认为元代前期的琴器,与南宋后期古琴风格一致,无法分别;再考察向所认为的“元琴”唯一代表性人物朱致远的生平,指出其斫琴生涯横跨元明,实为明琴风格的开创性人物,由此事例,可知元末明初琴器亦无法分别。综言之,如未有可靠的署年号腹款,元代的古琴,或与南宋后期琴一致,或与明前期琴一致,只可能分别断之为“宋元琴”和“元明琴”。也就是说,不存在具有统一时代风格的“元琴”,“元琴”不应成为古琴断代的概念。
五、明万历年间涉及朱致远的记录
朱致远作为斫琴师,素有大名。今存腹款“赤城朱致远制”,以及类似者,所见甚夥。明清琴中署朱致远伪款,阖耳闻与目睹,难以缕述。然求其真器,寥若晨星,所知不过五六床。未见者固然还会有,但也应该屈指可数了。此中以故宫博物院朱致远款无名仲尼式琴(图四)可为典型。全器比例停匀,细节处处到位,堪称完美无瑕。满身冰纹断,说明斫制时材料处理得非常稳定。而音声奇古透润、匀静清圆,九德皆备,可谓无善弗具。腹中刻楷书款“赤城朱致远制”[1]。此琴作为无可非议的标准器,证明朱致远绝非浪得虚名,确乃古琴斫制史上的一代大匠。半个世纪前,故宫博物院为古琴器定级,珉中先生于当年宫中仅有两床唐琴“九霄环佩”与“大圣遗音”之外,越过七八床宋琴,独取此无名仲尼,与两唐琴鼎足而三,定为一级品,良有以也。
朱致远款琴伪器既多,恰从一个侧面体现出其重要的历史地位以及广泛的认知度。存世古琴,署唐李勉及雷威等蜀中雷氏家族伪款者最多,实则没有一件真器。除此之外,大概就应该算朱致远了,好在还有真款器存世。近三四百年,朱致远几乎就等于元琴,只要是朱致远款,无论其真伪,藏家、琴人的第一反应,总是“元琴”。
此节向来无人深究。朱致远款基本都只是简单的名款,一般不署制作年份。调查存世典籍,整个明代,万历以前根本找不到朱致远的任何资料。而万历以还所有提及朱致远的文献,除其姓名之外,也没有更多的其他信息。
降至清代以下,除了一些藏琴著录以外,涉及朱致远的材料,未超出万历年间所记载,故暂不涉及。先列明晚期提及朱致远的几部著作:
高濂《遵生八笺》【万历十九年(1591)】
张应文《清秘藏》【万历二十三年(1595)】
胡文焕《文会堂琴谱》【万历二十四年(1596)】
屠隆《考槃馀事》【万历三十四年(1606)】
张大命《阳春堂琴经》【万历三十七年(1609)】
孙丕显《燕闲四适》【万历三十九年(1611)】
林有麟《青莲舫琴雅》【万历四十二年(1614)】
文震亨《长物志》【天启元年(1621)】
项元汴《蕉窗九录》【清初伪托】
三部琴书以外,其他六种都广为人知。《四库全书》除《燕闲四适》未收,馀五种均归于“子部杂家类杂品之属”,《遵生八笺》《清秘藏》《长物志》收录,《蕉窗九录》《考槃馀事》存目。“杂家”分六类,“旁究物理,胪陈纤琐者谓之杂品”[2],其案语云[3]:
古人质朴,不涉杂事。其著为书者,至射法、剑道、手搏、蹴踘止矣。至《隋志》,而《欹器图》犹附小说,象经、棋势犹附兵家,不能自为门目也。宋以后则一切赏心娱目之具,无不勒有成编,图籍于是始众焉。今于其专明一事一物者,皆别为谱录。其杂陈众品者,自《洞天清录》以下,并类聚于此门。盖既为古所未有之书,不得不立古所未有之例矣。
“杂品”乃四库馆臣新立的门类,收书11部,存目26部。而推其源头,则是宋末赵希鹄的《洞天清禄集》,误作《洞天清录》,评价“其援引考证,类皆确凿,固赏鉴家之指南也”[4]。其下元初周密《云烟过眼录》,则言“是书记所见书画古器,略品甲乙,而不甚考证”[5],但周密见闻既广,四库提要亦费大篇幅引证。至明初曹昭《格古要论》,则“其于古今名玩器具真赝优劣之解,皆能剖析纤微。又谙悉典故,一切源流本末,无不厘然,故其书颇为赏鉴家所重”[6],甚为推崇。
而论及明后期的此类著述,评价可谓急转直下。如《遵生八笺》提要:“书中所载,专以供闲适消遣之用。标目编类,亦多涉纤仄,不出明季小品积习,遂为陈继儒、李渔等滥觞。”[7]《清秘藏》提要:“……而皆不著所出,盖犹沿明人剽剟之习。”[8]实则万历期间此类书大量问世,是当时文化风气所使然,所谓“剿袭清言,强作雅态”[9],滔滔者皆是。盖因出版市场有此需求,已不复赵希鹄、周密、曹昭当年的情景。著者互相剿袭,仓皇成书,又多不言出处。时到如今,其资料来源早已难得说清了。
涉及朱致远的这几部书,《考槃馀事》多来源于《遵生八笺》[10];《蕉窗九录》系伪书,“殆稍知字义之书贾……依托之以炫俗也”[11],内容多抄袭《考槃馀事》[12];《清秘藏》“其文则多采前人旧论”[13];《长物志》自也未能免俗[14]。不过考证这些著作的具体情况,并非本文的任务,因此只就涉及古琴尤其朱致远的记录,予以讨论。
这些记录,自然也脱不了辗转袭抄。但关于朱致远的年代,却有两说。现先引成书最早的《遵生八笺》,其卷十五“燕闲清赏笺”中卷“古琴新琴之辨”云[15]:
……求古不得,如我明髙腾、朱致远、惠桐冈、祝公望诸家,造琴中有精美可操,纤毫无病者,奈何百十之中始得一二。若祝海鹤之琴,取材斫法,用漆审音,无一不善,更是漆色黑莹,远不可及。其取蕉叶为琴之式,制自祝始。余得其一,宝惜不置,终日操弄,声之清亮,伏手得音,莫可逾美,何异古琴。且价今重矣,真者近亦难得。
祝海鹤蕉叶式琴,乃高濂自藏。而祝海鹤即祝公望,似乎他并不太清楚。此处提及“我明高腾、朱致远、惠桐冈、祝公望”四家,朱致远赫然被认为明人。这是高濂从自藏器目验,还是转述前人之说,已不可知。
此后不数年,张应文成书《清秘藏》,卷下“叙斫琴名手”,其隋唐宋元的部分,袭自陶宗仪《南村辍耕录》,最后“我朝则高腾、朱致远、惠桐冈、祝公望,皆其选也”[16],与高濂所举全同,或许抄自《遵生八笺》,但也或许与《遵生八笺》共同来自更早的今已失传的旧籍。
晚于《遵生八笺》《清秘藏》二十年左右,则有张大命《阳春堂琴经》、孙丕显《燕闲四适》、林有麟《青莲舫琴雅》,三书有关资料来源相似。《阳春堂琴经》卷七“斫法”记唐宋元斫琴师,“按弇州记”云云,则来自王世贞万历初年刊刻的《弇州山人四部稿》,世贞抄自《南村辍耕录》而不云出处。卷十一“琴窓杂记上”记“明琴工”,自注“遵生笺”[17]。《燕闲四适·琴适》“古今斫琴名手”不注出处,除了几条抄自他书,与正文对不上号的双行夹注[18],其与《阳春堂琴经》一样,明以前和“我明”,分别来自《弇州山人四部稿》和《遵生八笺》。
至若《青莲舫琴雅》,作者自云“癸丑长夏,偶棹青莲舫,过西泖之塔院……余乃就行笥,捡先哲所载有关琴德者,荟撮成之,并录往式”[19],而也并不注原始。“斫琴名手”项下,隋唐宋元人名,应该还是本之于《南村辍耕录》,但其中插入不少向所未见于斫琴师著录的姓名,唐有张受益,宋有方端父、樊浑氏、赵节斋、郭佑,元有赵菊斋、杨守斋、伯机。其中不少让人觉得极为陌生。查找之下,才知抄自周密《志雅堂杂钞》卷上“诸玩”条,系周亲见亲闻“南北名琴”的藏家[20],与“斫琴名手”完全搭不上边。而林有麟复又粗枝大叶,抄得七零八落,差错不少。“宋”项下,“方端父”当作“廉端父”,“樊浑氏”当作“樊泽卜氏”,“郭佑”当作“郭佑之”,此并赵节斋,以及被置于“唐”的张受益,与周密同时,俱是宋末元初人,根本无所谓唐人。而置于“元”的“伯机”系鲜于枢。至于“赵菊斋”,乃“赵菊坡”之误,此公即赵与訔,是赵孟頫的父亲。他与“杨守斋”即杨缵,分别逝于咸淳元年(1265)和三年(1267),反而是彻彻底底的宋人。
明代部分,林有麟列出的人名是“高腾、朱致远、惠桐、祝公望、祝海寉”[21],则袭自高濂。祝公望和祝海鹤一并抄入,倒确实是他贪多务得外加生吞活剥的作风。不过,阖《遵生八笺》《清秘藏》《阳春堂琴经》《燕闲四适》《青莲舫琴雅》之记载而观之,万历年间,对于本朝前期的斫琴名家,高腾、朱致远、惠桐冈、祝公望四家,有一个不断相袭的记录过程,或许此前还有更早一些的已湮灭的文献来源。这其中朱致远是被明确认定为明人的。现已难确认其最初说法是起于高濂,还是更早的某人。但无论如何,明代中期以降有朱致远系明人一说,而其原始不可能毫无实物依据,是可以判断的。
而也在同一时期,关于朱致远,却另有元人一说。现存资料最早的,见于胡文焕《文会堂琴谱》卷一“博考第六名琴”[22]:
秦汉古琴绝不可得,想历年远甚,世无畜者。唐琴莫善于雷文张说,间有畜者,然亦真赝相参,须辨之。下迨宋元,若施木舟,若朱志远,其琴断纹渐出,今之古琴,多出二氏。我朝成化间则有丰城万隆,弘治间则有钱唐惠祥,其琴擅名当代,人多珍之。又樊氏路氏琴,京师品为第一,未审何许人。
就此琴谱的整体而言,可以推断此节文字,应该也是有所本的,并非胡文焕自己所为。其中唐宋元明提及六位斫琴师。而最后的“又樊氏路氏琴,京师品为第一,未审何许人”,则完全是错的。樊氏路氏早了去了,见于唐李肇《唐国史补》卷下,其文曰:“京师又以樊氏、路氏琴为第一。”[23]此未必是胡文焕抄错,大概他所依据的那个本子已经错了。
这段文字,唐琴举“雷文张说”,“说”通“悦”,更早文献,一般写的是“张越”,也有作“张钺”的。以此二人作为唐代斫琴的代表,最初是赵希鹄《洞天清禄集》,其次是曹昭《格古要论》。
至于“我朝”,“成化间则有丰城万隆,弘治间则有钱唐惠祥”。惠祥应就是《遵生八笺》等书中的“惠桐冈”,“桐冈”其号。有关惠祥的琴,是有绝无疑问的传世品的,即今存故宫博物院无名仲尼式琴,腹款记录弘治十一年(1498)“制琴人惠祥斫制于武英殿”[24],斫成后从未离开过紫禁城。至于万隆,弘治《将乐县志》“秩官”、嘉靖《延平府志》“历官”载“广丰仓大使”有“万隆”,下注“江西丰城人,成化间任”[25]。嘉靖《丰乘》“科第表”之“万隆”条言:“先官闽大使,以能琴得幸宪宗,授少卿。”[26]万历《新修南昌府志》“选举”亦有“万隆”,注“以善琴历鸿胪少卿”[27]。不过,“能琴”“善琴”指的是弹奏还是斫制,并不清楚。但总之《文会堂琴谱》中,所记二人的年代、籍贯都是准确的。
值得注意的,则在其间“下迨宋元,若施木舟,若朱志远,其琴断纹渐出,今之古琴,多出二氏”。与此相似的记录,见于《考槃馀事》《蕉窗九录》《长物志》。署名项元汴的《蕉窗九录》系伪书,有关部分,全部抄自屠隆《考槃馀事》。文震亨《长物志》则是相关内容的撮录。故只引《考槃馀事》如下[28]:
唐琴
蜀中有雷文张越二家,制琴得名。其龙池凤沼间右舷,馀处悉洼,令关声而不散。
宋琴
宋有琴局,制有定式,谓之官琴,馀悉野斫。有施木舟者,造琴得名,断纹渐去。
元琴
有朱致远,造琴精绝。今之古琴,多属施、朱二氏者。
国朝琴
成化间有丰城万隆,弘治间有钱塘惠祥、高腾、祝海鹤,擅名当代,人多珍之。又樊氏、路氏琴,京师品为第一。大抵琴以音为主,其音善矣,又何必拘拘以为古哉。
蕉叶琴
取蕉叶为琴之式,制自祝海鹤,甚佳。
此节资料均有来源,丝毫没有屠隆本人独得的记录。其“唐琴”与“宋琴”的前半部分,来自曹昭《格古要论》。“宋琴”的后半部分与“元琴”,以及“国朝琴”中的万隆、惠祥,包括搞错了的樊氏路氏,与《文会堂琴谱》一致。但从文字看,显然并非抄自该书,二书应有同样的来源。“国朝琴”的其他部分和“蕉叶琴”,以及其后未引的“百衲琴”,均来自于《遵生八笺》。文字两相联缀,高腾、祝海鹤置于惠祥之后,故而皆成为弘治间钱塘人了。那么还剩下一位朱致远,则作了关键调整。因已根据其他资料列属“元琴”之次,故“国朝琴”中,高濂原所提及的“我明”的朱致远,就被删除了。
《文会堂琴谱》“下迨宋元,若施木舟,若朱志远,其琴断纹渐出,今之古琴,多出二氏”,“朱志远”当为“朱致远”之误抄。“今之古琴,多出二氏”其所云者,可见出此段文字的最原始作者,应该见到一定数量的施、朱之作。因为年代相距不远,故虽为“古琴”,也才“断纹渐出”。《考槃馀事》作“断纹渐去”,亦系抄误。
另外,所谓“施木舟”,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南村辍耕录》中的“施牧州”。可能音同而讹,但更可能真就原名“木舟”。匠作之门,本就文化程度不高,是真会这么起名的。后来斫琴有成,与文人学士有所交往,或被建议取个雅致的“牧州”以为号。类似的例子,古今都不难找到。推源其原始记录者,应是真实见到琴器实物的腹款,而知道“施木舟”之名。因明人如需作伪,则一定会根据《南村辍耕录》写为“施牧州”的。
《文会堂琴谱》所录,似乎是更接近原始文字的版本,施、朱二氏,笼统归于“宋元”,颇为含糊。《考槃馀事》像是将同一条中的施、朱拆成两条,分属宋、元。其实二者都并不精确。但也由此,朱致远在明代后期有了元人一说。属明属元,至晚在万历年间,记载已经出现了矛盾。
有关朱致远,典籍中已经没有更多资料了,因而也无从解决这个问题。那么只好揆之琴器实物。今所见无疑之真鼎,如故宫博物院藏无名仲尼式琴、俪松居藏“金声玉振”仲尼式琴,腹款均为“赤城朱致远制”。即所知大量冒名朱致远的伪器,明清迤至近代,绝大部分也都是这个款识。器物作伪有个规律,多是以常见和著名的为蓝本。合真器伪器而观之,“赤城朱致远制”显然是他最为普通和习惯的落款方式。那么也只能从这几个字入手了。
[1]前揭《故宫古琴》,编号十四。
[2]前揭《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一七“子部二十七·杂家类一”,页2451。
[3]前揭《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二三“子部二十三·杂家类七”,页2579。
[4]“洞天清录一卷”,前揭《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二三“子部二十三·杂家类七”,页2573。
[5]“云烟过眼录四卷续录一卷”,前揭《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二三“子部二十三·杂家类七”,页2574。
[6]“格古要论三卷”,前揭《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二三“子部二十三·杂家类七”,页2575。
[7]“遵生八笺十九卷”,前揭《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二三“子部二十三·杂家类七”,页2576。
[8]“清秘藏二卷”,前揭《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二三“子部二十三·杂家类七”,页2576。
[9]“遵生八笺十九卷”,前揭《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二三“子部二十三·杂家类七”,页2576。
[10]参看欧贻宏:《<遵生八笺>与<考槃馀事>》,《图书馆论坛》1998年第1期。
[11]“蕉窗九录”,前揭《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三〇“子部四十·杂家类存目七”,页2714。
[12]参看翁同文:《项元汴名下<蕉窗九录>辨伪探源》,《故宫季刊》1983年第4期。
[13]“清秘藏二卷”,前揭《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二三“子部二十三·杂家类七”,页2576。
[14]近年[英]柯律格《长物》一书,可以参考。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年。
[15](明)高濂:《雅尚斋遵生八笺》,卷一五,叶七十六上—下,明万历十九年刻本。
[16](明)张应文:《清秘藏》卷下,叶二十一,清光绪翠琅玕馆丛书本。
[17]《琴曲集成》第七册,页313,中华书局,1981年。“按弇州记”所录,见王世贞《弇州山人四部稿》卷一七一“说部”,页十四下,明万历世经堂刻本。
[18]《琴曲集成》第八册,页6—7,中华书局,1989年。按,该书目录作“古今斫琴手”。
[19](明)林有麟:《青莲舫琴雅》,叶二下-三上,《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据明万历刻本影印,子部七四,艺术类,齐鲁书社,1995年。
[20]前揭《周密集》第四册,页25。本书所据各本,“南北名琴”均作“直北名琴”,盖误。
[21]前揭《青莲舫琴雅》卷三“斵琴名手”条,叶三十二上—下。
[22]《琴曲集成》第六册,页137,中华书局,1987年。
[23](唐)李肇:《唐国史补》页58。《唐国史补·因话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
[24]前揭《故宫古琴》,编号十九。
[25]弘治《将乐县志》卷三;嘉靖《延平府志》“官师志”卷二。
[26]嘉靖《丰乘》卷二。
[27]万历《新修南昌府志》卷十七。
[28](明)屠隆:《考槃馀事》页47-48。《考槃馀事·瓶史·花谱·飞凫语略》,丛书集成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38年据龙威秘书本排印。“唐琴”项下,“右舷”当作“有舷”;“宋琴”项下,“琴局”当作“官琴局”。均系传抄漏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