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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至魏晋时期黄河流域古琴艺术发展述略
李梦楠 李琳倩 华音网 2025-11-03

古琴是我国最具代表性的民族乐器之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至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回望中国古琴艺术的发展历程,南宋以降,南方地区流派纷呈,有浙派、虞山派、广陵派、金陵派、浦城派、泛川派、岭南派等,北方黄河流域唯有中州、诸城二派,盛衰对比明显。但从更早的历史时段观察,则可知先秦至魏晋时期,黄河流域是中国古琴艺术发展的中心地区,黄河流域古琴艺术在中国古琴艺术历史进程中地位重要、意义非凡。

一、从文献与文物互证看古琴起源、定型与黄河流域之关系

学界一般认为,古琴产生于先秦时期,之后逐渐定型为“七弦十三徽”的形制。但查考传世文献、文物(包括图像)及前人相关研究,我们对古琴的起源、定型仍有未解之处,如下所述:

文献记载古琴的起源,有“伏羲作琴”“神农作琴”“黄帝作琴”“尧使无句作五弦琴”“虞舜造琴”等说法。以上“圣贤”(部落族群)的地望大多处于黄河流域。关于伏羲,有生于“雷泽说”和“仇池说”,在今甘肃境内。关于神农,有“长于姜水”之说,在今陕西宝鸡一带。关于黄帝,史载“东至于海,登丸山,及岱宗。西至于空桐,登鸡头。南至于江,登熊、湘。北逐荤粥,合符釜山,而邑于涿鹿之阿……居轩辕之丘”①,涉及黄河流域的多个地方。尧、舜亦在黄河中下游地区活动频繁。若文献记载可信,似乎可据此言说古琴起源于石器时代的黄河流域。但或是因为琴的材质易腐,较难保存,或是因为这些史料有传说成分,我们至今还未见到黄河流域出土石器时代甚至夏商周时期的古琴文物。而在南方的湖北枣阳、随县、荆门、湖南长沙、江西南昌等地,目前已出土多件春秋至西汉时期“上宽下窄”的半箱式弦乐器(“半箱式琴”或“楚式琴”②),弦数有七弦、十弦之别。吴跃华在分析前人诸说的基础上,结合文物及文献分析,认为半箱式琴是全箱式琴的前身,“至晚在东汉中晚期完成全箱化……并在东晋之前定型为今制”③。此说与王子初根据山东章丘女郎山战国墓葬出土抚琴俑等材料推测北方中原地区“齐式琴”与“今日‘全箱式’琴一脉相承”④的观点不同,而是肯定了出自南方楚文化范围的琴为中国古琴之源。倘若此说成立,是否意味着我们认为“黄河流域古琴艺术在中国古琴起源、定型阶段具有重要意义”的观点无法立论?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首先,传世文献记载了许多先秦时期古琴已在黄河流域广泛使用的史料。比如,《诗经·周南·关雎》“琴瑟友之”、《鄺风·定之方中》“树之榛栗,椅桐梓漆,爰伐琴瑟”、《郑风·女曰鸡鸣》“琴瑟在御”、《小雅·鹿鸣》“鼓瑟鼓琴”、《小雅·常棣》“如鼓瑟琴”、《小雅·甫田》“琴瑟击鼓”、《小雅·车牽》“六辔如琴”等,不仅记载了琴与瑟组合使用的情况,还指出在楚丘(今河南滑县东)营建宫室的周边种植椅、桐、梓、漆,作为制作琴瑟的材料。再如,春秋战国时期齐国学者所撰《管子·地员篇》记载的“三分损益”法,是以琴弦弦长作为计算基础,说明此理论在当时已有充分的实践基础。此外,还有关于师旷(晋国乐师)、师文(郑国乐师)、师襄(鲁国乐师)、孔子(鲁国陬邑人)等人的弹琴事迹。虽然目前尚未见到能反映黄河流域古琴形制、弦数的文物,但上述史料足以证明,至迟在春秋战国时期,古琴已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广泛存在。倘若古琴不是起源于黄河流域,则如何解释先秦文献中的大量记载都发生于此?而且,先秦时期黄河流域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已然具备了制作古琴所需的基础材料与技术支持。今所见嫘祖“养蚕缫丝”的传说,以及河南舞阳贾湖遗址(距今约9000—7500年)出土的“蚕形骨饰”、巩义市河洛镇双槐树遗址(距今约五千三百年)出土牙雕蚕等,均说明黄河流域的先民在石器时代已开始养蚕制丝,这就为古琴使用丝制琴弦提供了条件。虽然我们不能据此断言古琴起源于黄河流域,但也不能忽略这样的可能性。因为黄河流域古琴艺术的制作、应用、计算理论在春秋战国时期已达到一定水准,在此之前应当有长时间的酝酿与积累。

其次,若如吴跃华所论,“东汉之前文献中的琴指的就是半箱式琴”“东汉时期出现的全箱式琴,应该不是由所谓早已存在的‘中原琴’取代或融合了半箱式琴而来,而是由早已在中原流行的半箱式琴为主借鉴它器或单独演化而来”⑤。这就意味着,来自南方楚文化的琴是在传入北方黄河流域中原地区之后,才在历史发展中逐渐转变为全箱式,出现古琴形制的重大变化。也就是说,暂且不论前人已有对中原“齐式琴”

的肯定,即便如吴氏所说,中原地区在东汉之前流行的是半箱式琴,但之后琴的形制也出现了“在地化”发展趋势。这种变化,正是在黄河流域中原地区发生的。

在全箱式琴的基础上,古琴最终形成了“七弦十三徽”的定制。虽然学界对琴徽产生的时间尚存在争议,但对七弦琴形制定型于东汉已基本达成共识。东汉桓谭(长期在洛阳为官)《新论·琴道》、蔡邕(陈留人,今河南开封陈留镇)《琴操》、魏晋嵇康(常住河内郡山阳县,今河南焦作修武县)《琴赋》等文献中,有关于古琴形制的记载。此三人长期生活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对古琴的记述可与多地出土画像石、画像砖中的古琴图像相互印证,理应能够反映当时黄河流域古琴艺术的发展情形。故此推断,先秦至魏晋时期的黄河流域是古琴从起源到定型的中心区域。

二、从琴人角度看先秦至魏晋时期黄河流域古琴艺术之发展

在中国传统社会,由于交通及传播媒介受限,人是音乐文化传播、交流最重要的载体,直接影响音乐文化的发展程度。鉴于此,本文着意从琴人的角度进行观察,以把握先秦至魏晋时期黄河流域古琴艺术的发展情况。

(一)黄河流域琴人数量统计

本文根据朱长文《琴史》⑥、周庆云《琴史补琴史续》⑦、查阜西《历代琴人传》⑧、张艳辉《中国历代琴人评传》⑨等书目,统计沿黄九省区先秦至魏晋时期的琴人161名(主要分布于今陕西、山西、河南、山东,见表1),数量远高于其他地区的77名琴人。这与南宋以降南方古琴艺术发展繁盛、琴人数量远超北方黄河流域的情况截然不同。故言之,黄河流域是先秦至魏晋时期我国古琴艺术发展的中心地区。

表1先秦至魏晋时期琴人数量统计表

(二)黄河流域琴人开创了中国古琴艺术审美传统

中国古琴艺术历史悠久、积淀深厚,经历代琴人之发展,形成了文人精神突出的审美传统。先秦至魏晋时期的黄河流域琴人在其中便有开创之功。

在周代,琴是雅乐中的重要乐器,不仅被贵族阶层所看重(“士无故不彻琴瑟⑩” ),还是孔子等儒士用以修身养性、以情言志的重要载体。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秉承礼乐修身、治国的政治理想,强调以“六艺”为核心的礼乐文化,强化了古琴作为“君子之器”的符号性表征,促进了古琴艺术的传承、传播,使之逐渐发展成为文人士大夫的标配、形成“文人琴”的基本特征。儒家礼乐观念所推崇的“中正平和”,亦成为后世古琴音响与韵味之美的重要评价标准。

道家老庄思想对古琴“文人琴”审美特质的形成也有深刻影响。老庄思想始于先秦时期的老子(曾在东周洛邑任守藏吏)和庄子,后在魏晋时期得到进一步发展,涌现出“竹林七贤”(活动于山阳县,今河南焦作修武县)等一批“越名教而任自然”的风流之士。其中以嵇康、阮籍为代表的名士,更进一步强化了古琴与天地自然万物和谐共生的审美品格,体现在古琴形制(如“天圆地方”)、琴曲命名(如《长清》《短清》)、演奏空间(如山水之间)等方面,更加丰富、完善了古琴“文人琴”审美传统的内涵。

此外,还有一批与孔子、嵇康等人身份不同的琴人,如师延、师旷、师襄、师文、雍门周等。他们弹琴技艺高超,艺术感染力极强。刘承华先生将此视为“艺人琴”传统之体现,并多次撰文予以讨论。⑪  其说虽然存在一定争议⑫,但也不无道理。因为师旷等琴人所呈现出的职业性、专业性特点,与非职业性、非专业性的文人琴家明显不同,而与后世以琴为业、以艺事人的琴待诏、琴师等有相同之处。这些职业琴人在丰富古琴艺术的表现内容、演奏技法等方面,同样作出了重要贡献。

故言之,先秦至魏晋时期,黄河流域的琴人对中国古琴审美传统的形成有开创之功。尤其是孔子、嵇康、阮籍等文人的孜孜以求,使得中国古琴艺术所具备的文人精神不断丰富,积淀出深厚的文化内涵和独特的艺术品格。中国士大夫文人超然的精神追求,也得以通过古琴艺术进行呈现,体现于现今存世的诸多琴曲、琴赋、琴诗、琴论之中,促进了我国传统文学、艺术的蔚然成风。

(三)黄河流域琴人撰著推动琴学理论发展

琴学理论是古琴艺术发展程度的重要表征。先秦时期,古琴艺术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虽有谈琴论乐的史料出现,但较为分散,不成系统。至秦汉魏晋时期,方才出现专门性琴论,记述古琴的起源、形制构造、音响美感、弹奏技法、琴曲、琴乐功能等内容,开后世琴学理论著作之先河。其中,黄河流域琴人的撰著占很大比重,价值意义突出。

可举《琴操》(传本皆题蔡邕所作)为例。是书先述古琴起源及其形制、弦数,后列“歌诗五曲”“一十二操”“九引”“河间杂歌二十一章”,共收录琴曲五十余首(大多有曲目介绍),“是以解题目录方式编成的古琴学著作”⑬ 。这说明,后世琴书(如北宋朱长文的《琴史》、明代朱权《神奇秘谱》等)撰述琴曲解题之体例范式,至迟在汉魏《琴操》中已见端倪。

黄河流域琴人对琴学理论发展的贡献还体现在琴学思想层面。比如,扬雄《琴清英》、桓谭《新论·琴道》等琴学文献多次强调“琴者,禁也”这一命题,使之在汉代有了更进一步的阐发,成为琴论的重要内容之一,尤其是在琴音意境营造与演奏法则制定方面,影响沿及后世。再如,嵇康《琴赋》描述了琴之用材、形制、琴曲音响与弹奏技法等方面,强调了“众器之中,琴德最优”,在反思儒家琴论正心修身教化观的基础上,进一步凸显了琴乐艺术的自然和谐之美、导养娱情之能。这不仅丰富了古琴艺术以“和”为美的琴学理论、琴学思想,而且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黄河流域琴人对我国琴学理论发展的非凡贡献。

三、先秦至魏晋时期黄河流域成为中国古琴艺术发展中心的原因

先秦至魏晋时期黄河流域之所以成为中国古琴艺术发展的中心,是自然地理、人文环境多方面优势叠加的结果。

黄河流域地处我国中北部地区,南北连接草原与平原,是农耕文明与草原文明交错地带,东西连接高原与海洋,将陆地文化与海洋文化连通。这里生态环境多样、自然资源丰富、地理空间开放,以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优势成为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今所见裴李岗文化、大地湾文化、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等,见证了石器时代黄河流域先民的耕耘创造;山西襄汾陶寺遗址、洛阳偃师二里头遗址、郑州商城遗址、安阳殷墟等,反映了黄河中下游地区从族群部落到国家建立的历史进程。之后,周朝先后在今陕西西安、河南洛阳定都,分封诸侯,于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进一步丰富了“华夏”这一民族实体,夯实了礼乐制度与礼乐文明的核心。优渥的自然条件、文明的交流互鉴,不仅为黄河流域古琴艺术的发展提供了就地取材的便利,而且为其在较大范围内广泛传播给予了方便。在此历史背景下,黄河流域即便不是古琴的唯一起源地,至少也是中心地区,否则很难解释先秦时期黄河流域琴人、琴艺、琴曲、琴律所达到的发展高度。

秦汉魏晋时期,黄河流域依然是我国古琴艺术发展的中心。诸政权先后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建都,促使咸阳、长安、洛阳等城市相继发展成为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间虽然有朝代更迭造成的社会动荡,但整体上较为稳定,国家发展的重心在北方黄河流域。这就吸引了全国各地的文人士大夫向黄河流域汇集。这样的人口流动,进一步促进了黄河流域古琴艺术盛行,奠定了中国古琴艺术更加系统化发展的基础。这一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琴人数量远多于其他地区,其中不仅有包括汉元帝在内的皇室成员,还有应奉宫廷执事的专业琴家,以及蔡邕、蔡琰、嵇康、阮籍等为代表的文人琴家。这些琴人中,有的籍贯属于黄河流域,有的籍属外地、但长期在黄河流域生活,他们皆推进了黄河流域古琴艺术的发展。

比如,《汉书·艺文志》记载“《雅琴赵氏》七篇。名定,渤海人,宣帝时丞相魏相所奏。《雅琴师氏》八篇。名中,东海人,传言师旷后。《雅琴龙氏》九十九篇。名德,梁人。”⑭赵定为今河北人、师中为今江苏人,龙德为今河南人,三人在长安执事,即可促进黄河流域外部及下游的古琴艺术向中游传播。再如,扬雄(公元前53年—18年),本为蜀郡(今四川成都)人,后游历京师,得到汉成帝的重视,遂在长安定居。他来自古琴历史悠久的四川,著有《琴清英》,亦当一定程度上促进四川的古琴艺术向长安流传。还有,生活跨越汉魏两代的杜夔,河南县(今河南洛阳)人,曾为汉灵帝时的雅乐郎,后投奔荆州刘表,继而辗转至曹魏政权,先后任军谋祭酒、太乐令、协律都尉。其善弹《广陵散》,嵇康曾从其儿子杜猛处“求得此声”⑮ 。此皆为各政权在黄河流域建都,形成文化向心力,引发人口流动,促进黄河流域古琴艺术传播、交流之例证。

结语

先秦至魏晋时期,黄河流域古琴艺术的发展实现了古琴形制从起源到定型的过渡,在众多琴人的参与中奠定了古琴审美传统和琴学理论撰述体例的基础,丰富了古琴艺术的文化内涵与精神品格,巩固了中国古琴艺术发展的根基。了解这些情况,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加客观认识黄河流域古琴艺术的价值意义,更能借此领会黄河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的深刻内涵。

①[汉]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6页。

②王子初《马王堆七弦琴和早期琴史问题》,《上海文博论丛》2005年第4期,第41页。

③吴跃华《早期琴的考古发现与形制演变》,《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24年第4期,第6页。

④同②,第42页。

⑤同③,第6、16-17页。

⑥[宋]朱长文《琴史》,载王耀华、方宝川主编《中国古代音乐文献集成》第二辑第二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2年版。

⑦[清]周庆云《琴史补·琴史续》,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2018年版。

⑧査阜西《历代琴人传》,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研究所、北京古琴研究会编,1965年版,油印本。

⑨张艳辉编著《中国历代琴人评传》,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23年版。

⑩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0页。

⑪刘承华、孙媛媛《文人琴与艺人琴的不同旨趣及其走向》,《东方丛刊》2003年第2辑,第24-136页;刘承华《文人琴与艺人琴关系的历史演变——对古琴两大传统及其关系的历史考察》,《中国音乐》2005年第2期。

⑫刘承华《文人琴与艺人琴划分中的几个问题——兼答姚锡安、荣鸿曾先生》,《中国音乐》2024年第2期。

⑬王小盾、余作胜《从〈琴操〉版本论音乐古籍辑佚学》,《音乐研究》2011年第3期,第54页。

⑭[汉]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711页。

⑮同⑥,第1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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