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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声乐美学理论选刊
吴毓清 华音网 2022-04-07

在我国传统的声乐理论遗产中,有丰富的美学思想。下面选了其中十二条材料,这些材料讲了五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方面是讲歌唱要注重情感内容的表达(见材料一、二)。在这点上,清代李渔有重要的贡献。他提出歌唱要先“明曲义”;要“精神贯串其中,务求酷肖”,然后才能“变死曲为活曲”。除此他还提出:歌唱不仅要“口唱”,而且要“心唱”,不仅要“口中有曲”,还且要“面上身上”都有曲,否则便是“无情之曲”。这就为歌唱者在艺术上提出了一个极高的要求。歌唱者自身若没有深的艺术造诣,要想达到这要求显然是不可能的。

第二方面是讲歌唱的道德(见材料三)。明代朱权在其《词林须知》中,对歌唱者矫揉做作的种种表现,如:咂唇、摇头、弹指、顿足等等轻佻之态曾极力予以反对。同时他还认为“轻薄淫荡之声,闻者能敌人之耳目”。因而告诫歌者“切忌不可”。

朱权是明初一位皇亲国戚(明太祖第十六子)。他讲这些话,其中自然涵有一定的封建槽粕。他反对所谓“高低、轻重、添减太过之音”,其中也必定包括有指向民间音乐的成份,这些当然无可取。但是他主张歌唱要严肃从事,要顾及社会效果(有益于社会)。就这一点讲,这些话对于今天,也还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第三方面是讲关于歌唱艺术及其审美规律、标准诸问题(见材料四至七)。这方面,清末的《顾误录》讲得比较好(见材料五)。他的标准是:出字清、行腔圆、归韵清、收音准。节奏细体系曲情,清浊立判于字面。同时还提出要“传出古人之神,方为上乘。”短短三十几个字,差不多把对于歌唱应有的美学要求都说到了。

另外,《顾误录》还提到了歌唱中的刚柔这样一对概念。它认为“刚劲处,要有棱角;柔软处。要能圆湛”。但是更可贵的是它还将“棱角”与“硬”,“圆湛”与“绵”做了明确的区别。而它所说的“烂腔”与“绵花腔”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靡靡之音吧。这种“绵花腔”看来并不是哪一个时代独有的现象。问题是看人们对它采取什么态度。作为封建时代的士大夫文人能够对此种现象提出专门的批判,很有见地。

除此,在关于歌唱的艺术处理问题,清人徐大椿在其《乐府传声》中所提到的“顿挫”说(见材料四)也同样十分精彩。所谓“顿挫”,从技术上讲是指分句,从美学上讲是指抑扬、起伏、跌宕、变化,它是平淡的反面。徐大椿认为唯有做好了这方面的艺术处理,(所谓“顿挫得款”),才能一唱而“形神毕出”或“神理自出”,否则“一味直呼,全无节奏”则“不特曲情尽失,且令唱者气竭。”

第四方面是讲字与腔这两者的关系(见材抖八至十一)。在此一问题上,历史上各家的说法不尽相同。有的比较偏重于强调声腔之美。北宋《梦溪笔谈》中的一则材料(材料八),便表现了这倾向。它认为“凡曲,止是一声清浊高下如萦缕耳”。因而一方面主张“声中无字”,要求“字字轻圈,悉融入声中”,犹“如贯珠”。另一方面讲求“字中有声”,要求字音从乐音(所谓“如宫声字,而曲合用商声,则能转宫为商歌之也)”。这在历史上是一派人的意见。

另一种人的意见,则是偏重于强调字音在乐曲中的重要地位。这一派意见的兴起,似是在戏曲当中,有一批从事理论研究(当然也从事实践)的士大夫文人之后(即在明代以后)。这批文人的特点便是特别讲究字的音韵之美(不允许对它有丝毫的破坏),所以,在字与腔的关系问题上便主张“腔”服从“字”。这种意见,在《顾误录》中讲得最为明确,就是说要以“字为主,腔为宾,字宜重,腔宜轻,字直刚,腔宜柔”。否则就会被认为是“喧宾夺主”。

当然,在传统声乐理论中,关于这一问题讲得比较全面的,还是“字正腔圆”的提法。总之字与腔最好能够做到彼此熨贴,方为上乘。所以魏良辅说:字清为一绝,腔纯为二绝,板正为三绝。这样讲,还是比较符合于声乐的自身规律。

第五方面是讲歌唱方法的历史演变(材料十二)。本来,宇宙万物都在经常的变化之中。人们何以要把歌唱的方法凝固起来呢?可见就这一点说,清人徐大椿的关于唱法的经常变化的观点,对于我们,也还有一定的启迪作用。

(一)唱曲宜有曲情。曲情者,曲中之情节也。解明情节,知其意之所在,则唱出口时,俨然此种神情,……吾观今世学曲者,始则诵读,继则歌咏,歌咏既成而事毕矣。至于讲解二字,非特废而不行,亦且从无此例。有终日唱此曲,终年唱此曲,甚至一生唱此曲,而不知此曲所言何事,所指何人,口唱而心不唱,口中有曲而面上身上无曲;此所谓无情之曲,与蒙童背书,同一勉强而非自然者也。虽腔板极正,喉舌齿牙极清,终是第二第三等词曲,非登峰造极之技也。欲唱好曲者,必先求明师讲明曲义,……得其义而后唱,唱时以精神贯串其中,务求酷肖。若是则同一唱也,同一曲也,其转腔换字之间。别有一种声口,举目回头之际,另是一副神情,较之时优,自然回别。变死音为活曲,化歌者为文人,只在能解二字;解之时义大矣哉。

(清李渔《闹情偶寄·解明曲意》)

(二)唱曲之法,不但声之宜讲,而得曲之情为尤重。盖声者众曲之所尽同,而情者一曲之所独异,不但生旦丑净,口气各殊,凡忠义奸邪,风流鄙俗,悲欢思慕,事各不同,使词虽工妙,而唱者不得其情,则邪正不分,悲喜无别,即声音绝妙,而与曲词相背,不但不能动人,反令听者索然无味矣。……《乐记》曰: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必唱者先设身处地,摹仿其人之性情气象,宛若其人之自述其语,然后其形容逼真,使听者心会神怡,若亲对其人,而忘其为度曲矣。故必先明曲中之意义曲折,则启口之时,自不求似而自合。若世之止能寻腔依调者,虽极工亦不过乐工之末技,而不足语以感人动神之微义也。

(清徐大椿《乐府传声·曲情》)

(三)凡唱最要稳当,不可做作,如:咂唇,摇头,弹指,顿足之态;离低,轻重,添减太过之音,皆是市井狂悖之徒,轻薄淫蒲之声,闻者能乱人之耳目,切忌不可。优伶以之。唱若游云之飞太空,上下无碍,悠悠扬扬,出其自然,使人听之,可以顿释烦闷,和悦情性,得者以之。故日:“一声唱到融神处,毛骨萧然六月寒”。

(明朱权《词林须知·附录》)

(四)唱曲之妙,全在顿挫,必一唱而形神毕出,隔垣听之,其人之装束形容,颜色气象,及举止瞻顾,宛然如见,方是曲之尽境。此其诀全在顿挫。顿挫得款,则其中之神理自出,如喜悦之处,一顿挫而和乐出;伤感之处,一顿挫而悲恨生;风月之场,一顿挫而艳情出;威武之人,一顿挫而英气出;此曲情之所最重也。况一人之声,连唱数字,虽气足者,亦不能接续。顿挫之时,正唱者因之歇气取气,亦干唱曲之声,大有补益。今人不通文理,不知此曲该于何处顿挫。又一调相传,守而不变,少加顿挫,即不能合着板眼,所以一味直呼,全无节奏,不特曲情尽失,且令唱者气竭;此文理所以不可无也。要知曲文断落之处,文理必当如此者。板眼不妨略为伸缩,是又在明于宫调者,为之增捉也。

(清徐大椿《乐府传声·顿挫》)

(五)凡人声音不等,见解亦不同,或于此有所长,于彼即不能无所短。如唱得雄壮的,往往失之村沙。唱得酝藉的,失之乜斜。唱得纤巧的,失之寒贱。唱得本分的,失之老实。唱得用意的,失之穿凿。……惟腔与板两工,唱得出字真,行腔圆,归韵清,收音准,节奏细体乎曲情,清浊立判于字面,久之娴熟,则四声不召而自来,七音启口而即是,洗尽世俗之陋,传出古人之神,方为上乘。

(清王德晖   徐沅澂《顾误录·度曲得失》)

(六)字到口中,须要留顿,落腔须要简净。曲之刚劲处,要有棱角;柔软处,要能圆湛。细细体会,方成绝唱。否则棱角近乎硬,圆湛近乎绵,反受二者之病。如细曲中圆软之处,最易成烂腔,俗名“绵花腔”是也。又如字前有疣,字后有赘,字中有信口带腔,皆是口病,都要去净。

(《顾误录 ·度曲十病》)

(七)曲须要唱出各样曲名理趣,宋、元人自有体式。如:《工芙蓉》《玉交枝》《玉山供》《不是路》,要驰骤。《针线箱》《黄莺儿》《江头金桂》,要规矩。《二郎神》《集贤宾》《月云高》《念奴娇序》《刷子序》,要抑扬。《扑灯蛾》《红绣鞋》《麻婆子》,虽疾而无腔,然而板眼自在,妙在下得匀净。

(明魏良辅《曲律》)

(八)古之善歌者有语,谓“当使声中无字,字中有声”。凡曲,止是一声清浊高下如萦缕耳。字则有喉唇齿舌等音不同。当使字字举本皆轻圆,悉融入声中,令转换处无磊块,此谓“声中无字”,古人谓之“如贯珠”,今谓之“善过渡”是也。如官声字而曲合用商声,则能转宫为商歌之,此“字中有声”也,善歌者谓之“内里声”。不善歌者,声无抑扬,谓之“念曲”;声无含韫,谓之叫曲。

(宋沈括《梦溪笔谈》卷五)

(九)凡歌一句,声韵有一声平,一声背,一声圆。声要圆熟,腔要彻满。

(元燕南芝庵《唱论》)

(十)曲有三绝:字清为一绝;腔纯为二绝;板正为三绝。

(明魏良辅《曲津》)

(十一)出字之后,再有工尺则做腔。阔口曲腔须简净,字要留顿,转湾处要有棱角。收放处要有安排,自然入听,最忌粗率村野。小口曲腔要细腻,字要清真。南曲腔多调缓,须干静处见长。北曲字多调促,须于巧处讨好。最忌方板,更忌乜斜。大都字为主,腔为宾。字宜重,腔宜轻。字宜刚,腔宜柔。反之,则喧客夺主矣。至于同一工尺,有宜大宜小,宜速宜断,宜伸宜缩之处,则在歌者之自为变通,随时理会。

(清王德晖   徐沅澂《顾误录·度曲八法》)

(十二)何谓口法?每唱一字,则必有出声、转声、收声,及承上接下诸法是也。……上古之口法,三代不传;三代之口法,汉魏六朝不传;汉魏六朝之口法,唐宋不传;唐宋之口法,元明不传。若今日之南北曲,皆元明之旧,而其口法亦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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