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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教育学的形成、发展及其启示
王耀华 华音网 2022-09-04

音乐教育学是研究音乐教育全过程的学科,是揭示音乐教育的教学规律、方向、发展形态、基本特点,从整体上阐明音乐教育与各学科教育学所运用的教育理论和方法的学科。它由音乐学和教育学结合而成,具有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特点。

中国音乐教育理论研究有着久远的历史。发端于商代的音乐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其后逐渐构建起来的“乐教”思想,可视为中国音乐教育理论的先声。但是,音乐教育学作为一门特定的学科,则是在20世纪以来的近现代学校音乐的教育活动,可以看成是中国音乐教育学的理论和实践准备。

近现代以来,新式教育中的学校音乐教育应从清末民初的“学堂乐歌”运动算起。以康有为代表的革新派,提倡音乐对思想启蒙的重要教育作用,主张在学校里设立乐歌课,发展音乐教育。大约于1904年前后,许多新式学堂都逐渐开设了乐歌课。这时期的学校歌曲在音乐史上被称为“学堂乐歌”。其旋律主要来源于欧美、日本,同时也利用民间小调来填词而成,歌词内容主要反映了当时具有改良主张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政治认识和政治要求。在音乐教育理论方面,清政府首开的课程是“教授法”,着重于学堂乐歌传授方法的研究和讲授。这一时期可以算是中国近现代音乐教育及其理论研究的初创期。

“五四”新文化运动为中国音乐教育的发展起了直接的推动作用。蔡元培先生提出:“美感教育则为达到实体世界的手段”,主张“以美育代宗教”。当时,除了许多中小学开设图画课和唱歌课之外,以蔡元培担任校长的北京大学为起始,音乐课程进入大学,并生产了一批音乐社团,如:1919年成立于北京的北京大学音乐研究会,1919年成立于上海的中华美育会,1927年成立于北京的北京爱美乐社,1927年5月成立于北京的国乐改进社等。同时,还逐步建立了一批专业音乐教育机构,如: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的音乐科(1920年9月),北京大学音乐传习所(1922年)、上海专科师范学校音乐科(1920年成立,1923年改名为上海艺术师范学校)以及国立北京艺术专门学校音乐系(1926年)、私立上海美专音乐科(1925年)、国立音乐院(1927年成立,1929年改名为国立音乐专科学校)。这些社团、学校以及其他机构主办的音乐刊物,如《北京大学音乐杂志》《音乐教育》《音乐季刊》《广州音乐》等,均有关于音乐教育现状研究和理论探讨的文章。在20年代30年代,一些音乐教育工作者和相关的政府机构已开始制订《小学音乐科课程纲要》(1923年)、《初级中学音乐科课程纲要》(1923年)、《部颁小学音乐课程标准》(1933年)、《部颁初中音乐课程标准》(1933年)、《部颁高中音乐课程标准》(1933年),并出现了对这些课程标准进行研究的论文,如《部定初中音乐课程标准检讨》《部颁小学课程标准的几个值得讨论的问题》等。在音乐教育理论研究方面, 20年代由陶行知先生提出了以“教学法”代替“教授法”的主张,使音乐教育研究视角开始投向教与学的双边关系,不仅有《音乐教授法》《教授西乐谱的研究》《军歌教授法》等文章,而且有《音乐教学纲要》《小学音乐教学法》《音乐学生的种类及教师应采取的态度》等注意于研究教与学之间的关系的文章出现。至30年代末,当时的教育部将音乐教育的课程定名为“音乐科教材及教学法”,把教材的研究列入课程名称,使之成为教与学的基本依据,进而加强了课程的针对性。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随着形势的变化,中国音乐教育进入了战时音乐教育阶段。为了抗击外敌入侵,抗日战争时期提出了“国防音乐”的口号,在音乐教育中,以抗日救亡歌曲为主要内容,以振奋民族精神,鼓舞人民群众的斗志。1942年的“延安文艺座谈会”之后,在文艺为工农兵服务、文艺为政治服务的思想指导下,抗日战争后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的音乐活动和音乐教育都围绕着夺取革命战争的最后胜利而展开。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一直到1966年,中国音乐教育经历了一个起伏时期。1952年,在教育部公布的中学、小学、幼稚园的暂行规程草案中,均阐明了美的任务和地位,并对艺术课程的课时作了明确的规定,提出了学校音乐教育应包括唱歌、乐理和欣赏的内容要求。在此阶段,学校音乐教育的研究还继续于教材教法的研究,除在《人民音乐》等音乐刊物开设“音乐教育”专栏,发表音乐教育工作者的实践经验总结文章和研究成果外,还翻译介绍了苏联音乐教育工作者有关学校音乐教育的著作,其中比较有影响的是鲁美尔主编的《中小学唱歌教学法》(陈登颐译,音乐出版社,1955)。同时,许多高等师范院校和中师也编写了“音乐教材教法”的讲义或教材,然而,至50年代末期,由于“左”的思想影响,美育被人为地取消了,学校里的音乐课时被逐年减少;与此同时,对音乐教育理论的研究也陷入困境,一些刊物原有的发表音乐教育理论研究成果的音乐教育专栏也遭停办。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导下,贯彻“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中国的教育事业走上了正常发展的道路,学校音乐教育也得以健康发展。20世纪80年代,可以说是中国音乐教育得以显著推进的时期。国家教委于1986年底成立艺术教育处(此后又成立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和艺术教育委员会,并于1988年制定《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确定了1989—2000年学校艺术教育的奋斗目标;经音乐界与教育界人士的联手呼吁,以及多次全国国民音乐教育研讨会的推动,学校音乐教育逐步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学校音乐教育十分薄弱的局面得以正视之后,有关部门采取了较为有针对性的措施来逐步解决问题,如以师资培养为例,1979年全国高等院校音乐教育专业点的设置不足40个,至1990年已增加到111个,培养能力增加了4倍。与此同时,学校音乐教育理论的研究也得以发展。1979年6月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以及同年12月高师艺术专业教学座谈会作出的在高师开设《中学音乐教材教法》课程的决定,为音乐教育学科理论的研究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为适应教学的需要,1980年后,陆续出版了一些有关中小学的音乐教学法的教材,如张芳瑞、李民、杜光《小学音乐教学法》(1981年),王克、杜光《中等学校音乐教学法》(1984年),张万林《中学音乐教学》(1984年)等。从80年代开始,部分高等师范院校的音乐教育理论课程名称出现了变化,如“中学音乐教学论”“音乐学科教育学”等。伴随着对外交流的展开,国际音乐教育信息也得以传入。国外一些重要的音乐教育体系、方法,如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体系、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柯达依音乐教育体系、美国综合音乐素质培养的方法等,均被逐步介绍到中国的各级学校;一些有影响的音乐教育书籍,也被翻译出版,如墨塞尔·格林的《学校音乐教育心理学》(章枚译,1983年),洛伊斯·乔克西的《20世纪音乐教学》(陈平译)等。《中国音乐教育》《中小学音乐教育》等国家和地方性音乐教育专刊的创办,以及音乐报刊上音乐教育专栏的设置,为发表大量音乐教育研究文章开辟了园地。拓宽和深化音乐学科教育研究的范畴,着力于音乐教育活动对人的全面发展的影响和规律的探索,从宏观上研究音乐教育理论,向音乐学科教育学发展,可以说是8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音乐教育理论研究的新特点。万庆华《国外音乐教育学研究简介》,何乾三、罗传开、张萌《音乐学学科介绍》,叶纯之《音乐教育学》辞条,廖家骅《加强音乐教育学的学科建设》,曹理《音乐教育学构想》等文章的发表,都为中国音乐教育学的形成起着催生作用。

可以说,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音乐学科教育实践,呼唤着音乐学科教育学的诞生;80年代以前的音乐教育理论研究,为音乐学科教育学作了理论上的积累,总之,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音乐教育的初创、展开、起伏、成长,都成为中国音乐教育形成的实践和理论的准备。

正因为是在以上这些音乐教育工作者的长期努力下,由于历史的积淀、时代的呼唤,所以,中国音乐教育学终于在20世纪90年代正式形成,并得以发展,其集中的标志就是在进入90年代以后,出现了一批以音乐教育学为题名的著作,如刘云翔、 魏煌《音乐教育学》(辽宁教育出版社1990年)、曹理《普通音乐教育学概论》(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0年)曹理主编、缪裴言、廖家骅副主编《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等。这些论著的共同特点是:突破了传统的音乐教学法、教学论的范畴,试图从宏观上探索音乐教育学科的框架结构,既继承传统教学法、教学论的理论积淀,又注意从较高的层次来审视、剖析音乐教育行为,总结、阐述音乐教育现象,形成了自己的基本理论体系。如《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的总体框架主要包括:音乐教育的哲学、音乐教育的美学、音乐教育简史、中外音乐教育比较、音乐教育心理学、音乐教学论、音乐教育工艺学、幼儿音乐教育学、特殊儿童音乐教育学、音乐教育管理学,从哲学基础、发展历史、儿童教育心理以及教学方法、手段等方面总结音乐教育的规律。

90年代中期以来,还出现了一些有关高师音乐教育和专业音乐教育的音乐教育学论著。如:王耀华、郑锦扬、马达、宋瑾编著《高师音乐教育学》(福建人民出版社,1996年)、张帆著《专业音乐教育学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等。前者对高师音乐教育的历史基础、社会基础、哲学基础、高师音乐教育心理、结构层次、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教育技术等方面进行了阐述,试图探寻高师音乐系科音乐教育的特殊规律。后者则从专业音乐教育的本质与目标、审美经验的培养、文化素质教育、心理系统的建构、培养创造型音乐人才等方面进行阐述,试图探索专业音乐人才培养的特殊规律。

此外,90年代以来较为主要的论著还有:姚思源《论音乐教育》(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22年),郁正民主编、尹爱青、王昌逵副主编《中学音乐教学论》(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2年),邵祖亮主编、徐绪标、张荫尧副主编《中学音乐教学法》(上海音乐出版社,1993年),陈曼君、吴跃跃主编《中等学校音乐教学论》(湖南教育出版社,1993年),廖家骅《音乐审美教育》(人民音乐出版社,1993年),郁正民《音乐教育心理学》(光明日报出版社,1994),曹理、缪裴言主编《中学音乐教学论新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修海林《中国古代音乐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年)等。这些论著都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音乐教育的行为、现象进行了研究,试图总结其自身的规律。

90年代中期以来,还出现了一些有关高师音乐教育和专业音乐教育的音乐教育学论著。如:王耀华、郑锦扬、马达、宋瑾编著《高师音乐教育学》(福建人民出版社,1996年)、张帆著《专业音乐教育学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等。前者对高师音乐教育的历史基础、社会基础、哲学基础、高师音乐教育心理、结构层次、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教育技术等方面进行了阐述,试图探寻高师音乐系科音乐教育的特殊规律。后者则从专业音乐教育的本质与目标,审美经验的培养、文化素质教育,心理系统的建构、培养创造型音乐人才等方面进行阐述,试图探索专业音乐人才培养的特殊规律。

此外,90年代以来较为主要的论著还有:姚思源《论音乐教育》(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22年),郁正民主编、尹爱青、王昌逵副主编《中学音乐教学论》(黑龙江教育出版社, 1992年),邵祖亮主编、徐绪标、张荫尧副主编《中学音乐教学法》(上海音乐出版社,1993年),陈曼君、吴跃跃主编《中等学校音乐教学论》(湖南教育出版社,1993年),廖家骅《音乐审美教育》(人民音乐出版社,1993年),郁正民《音乐教育心理学》(光明日报出版社,1994年),曹理、缪裴言主编《中学音乐教学论新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修海林《中国古代音乐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年)等。这些论著都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音乐教育的行为、现象进行了研究,试图总结其自身的规律。

在翻译介绍国外音乐教育研究成果方面,90年代以来出版的主要论著有:迈克、马克《当代音乐教育》(管建华、乔晓冬译,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年),浜野政雄《新版音乐教育学概论》(曹理、缪裴言、王昌逵译,教育科学出版社,1994年),艾伯利斯、霍弗、克劳特曼《音乐教育理论基础》(刘沛主译,新疆大学出版社,1996年),《中国音乐》95增刊《全球视野的音乐文化研究》中的6篇“音乐教育”论文,《中国音乐》95增刊续集《全球文化视野的音乐教育》,《中国音乐》96增刊《国际音乐教育与音乐人类学》等,这些论著对于拓宽中国音乐教育界的学术视野,加速教育改革的步伐起着重要的推进作用。

综上所述,中国的音乐教育理论研究有着久远的历史,但是音乐教育学作为特定的学科是一门十分年轻的学科。它伴随着20世纪中国音乐教育的前进步伐而孕育、萌生、形成、发展。与其他学科相比较,它还显得较为薄弱,有着较大的发展余地,还需要广大音乐教育工作者付出更为艰辛的劳动,使之不断丰富,完善。

回顾以上历程,可有如下几点启示:

1.“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这里指的是音乐学科与音乐教育学的定位问题。

首先是音乐学科的定位问题。从20世纪的演变状况看,中国的音乐学科在教育整体中的位置经历过一个由美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到技能科,再回到美育的过程。20世纪初,在康有为、梁启超等革新派和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的主张中,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教育方针中,都是把音乐学科作为美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来看待的。但是,自50年代末期开始人为地取消美育之后,音乐学科就被仅仅作为为政治服务的工具,以至发展到“唱一支歌就是一堂生动的政治课”的地步。此后,又不知从何日开始,音乐课与美术课一起均被归入所谓的“技能科”。亦即仅只雕虫小技而已,无需文化,也没有美感。“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作为一门学科的音乐科都遭此境遇,何况研究这一学科教育理论体系的音乐教育学。正因为如此,音乐学科在学校教育中没有其应有的位置,音乐教育学在音乐学科中也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无论在研究机构、研究队伍、研究方法和研究条件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困难,致使其研究水平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停滞不前。90年代以来,这一状况有所改变,尤其是近年来,在学校教育强调素质教育的转变中,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加强音乐教育,为以上状况的改变带来了生机。并已有许多措施付诸实施,如在高中增设音乐课,在大学中将音乐课作为美育系统课程之一得以普及。但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必须在立法上下功夫,寄希望于在宪法中恢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使音乐学科与音乐教学名正言顺,理所当然地成为美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恢复其应有的学科位置。

2.“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这里有两层意义,一是“它国之石”,二是“它学科之石”。

从“它国之石”的意义上看,中国近现代的学校音乐教育是在借鉴国外音乐教育的有益经验基础上创始、发展起来的,可是从50年代开始,由于帝国主义的封锁,由于其他历史原因,割断了我们与许多国家的交往。同样,在音乐科学教育和音乐教育学研究方面,也只能从苏联等国家得到启示,视野受到了局限。伴随着改革开放而活跃起来的国际交往,使80年代以来的音乐教育和音乐教育学研究得以显著发展,这是“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明证。然而,任何的“它山之石”,也只有符合我之国情,为我所用,才能“攻玉”。因此,这里有一个消化、创新的问题。我们介绍了那么多国外音乐教育体系和方法,能否使他们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创造出具有中国自己特色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新的音乐教育体系和教学方法来呢?

从“他学科之石”的意义上说,与音乐教育相关的音乐学、教育学,以及其他学科教育学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都应该成为音乐教育学的有益借鉴。但是,过去,由于音乐教育工作者对这一工作的忽视,或是由于相关学科知识的不足,所以,未能从普通教育学、学科教育学以及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中得到更多的启示。在这里,我们是否应当提倡“拿来主义”,从比我们先进的普通教育学、其他学科教育学的研究方法和成果中吸取养分,得到启示和借鉴呢?

音乐教育的发展有一个生态环境的问题,音乐教育学的研究中有音乐教育生态学的课题。在这个生态中,很重要的就是文化生态、文化脉络。音乐教育学研究水平的提高,有待于借助文化的多视角,从文化的各个方面来剖析音乐现象,解释音乐行为。90年代以来,关于中国音乐教育的理论思考中出现的以历史与比较文化为纵横坐标进行开拓的趋向,说明我们的音乐教育学研究者已经开始具有较为浓厚的文化意识,善于从历史、文化、教育、比较教育等角度来展开自己的研究。并且出现了一批较为优秀的研究成果。可以预计,这种音乐教育文化意识的加强,将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音乐体系的形成和完善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附记:

1.本文写作过程中,承蒙马达老师代为查询和提供部分音乐教育文献目录,谨致谢忱。

2.本文写作过程中,除参阅文中论及的各著作、论文之外,还参考了姚思源《音乐教育学与音乐审美教育》、廖家骅《音乐教育学的研究》、谢嘉幸《积极思考、狠抓落实、稳步建设——90年代学校音乐教育》、曹理《全国高师音乐教材教法实施状况》(分别参见《中国音乐年鉴》1990、1991、1995年号),在此,谨向以上诸先生致以谢忱。

作者简介:王耀华(1942—    ),男,汉族,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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