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谈论中国民族器乐中某个乐种传承,首先需要对这一乐种的音乐文化品质予以定位,这是因为,不同音乐文化品质的乐种传承需要有不尽相同的理念和策略来加以分析和应对。那么什么是中国民族器乐领域中乐种的音乐文化品质呢?我想简洁地将其归纳为两个层面:一个是它的"人文属性"层面,即我们可以从人文属性来判断它的文化品质,并将之视为是这一乐种所显现的特定"文化标识";另一个是它的"音乐属性"层面,即我们可以从音乐属性来判断它的音乐品质,并将之视为这一乐种所构建的独特“形态标识”。
如果我们能够采纳这种看法,那么江南丝竹这一著名传统器乐乐种,无论是历史状态还是现实境况,都明确地显示出,可以从这两个基本标识出发,窥见这一乐种所具有的双重音乐文化品格。即:它既是一个民俗性很强的大众化民间音乐种类,也是一个颇具文人鉴赏特征的精英化雅集音乐类型。前者,是后者的源头,它滋润了后者精英化选择的发展;后者,是前者的扩充,它扩大了前者大众化走向的影响。所以,关于江南丝竹传承与保护的讨论,我想还是先从它的源头品质,也就是它的大众化民间音乐品质谈起,至于它的精英化雅集音乐品质,请容我于后有机会再论。
一、江南丝竹历史生成的民众基础
江南丝竹具有深厚的民俗生活基础,这是养育其民间音乐品质的母源土壤。
1.民俗生活历史根基
江南丝竹,兴于民俗节日、红白喜事,是适应环太湖流域地区大众民俗生活的一种“民俗型”“实用型”“消费性"器乐类型。明清以来,在以姑苏为中心的环太湖流域地区,每到传统佳节和喜庆日子,社区殷实人家,即聚会享乐,或请乐班唱昆曲、滩簧,行鼓吹、奏丝竹,热闹非凡:"丝管繁兴,杂以歌唱,皆'锦帆开'''澄湖万顷'同场大曲。蹲躺和锣,丝竹、肉声,不辨拍煞。”①。若逢男婚女嫁之期,则"男家花轿迎娶……而女家亦备多牌以送。鼓吹外,又有细乐十番,谓之'清音晒街',喜火百子爆沿途点放。”②。即便是在精英化都市雅集乐社兴起之后的民国时期,乡镇社区人家雇请乐班参与聚会、助兴,用丝竹音乐“坐乐”和“行街”,与都市文人雅集乐社鉴赏性演奏活动并行不悖,仍在民俗生活中广泛流行。
民间丝竹乐社应邀至乡镇社区人家"闹场",事主人感觉很有面子,宾客们也觉喜庆,乐班还可以得些报酬,可谓皆大欢喜。故所奏曲目,既能适应主客所需,也颇具社会民俗色彩和喜庆风格。可以说,所谓江南丝竹"八大曲"的核心曲目,都是当地民俗生活中具有特定人文内涵的实用型乐曲,都属于民间乐曲性质,都具有在多种民俗场面通用的普适性品格。《六板》《四合》《三六》等江南丝竹曲目家族,绝大多数都属于此类。
2.堂名乐社(清音会)应事机制
最早演奏“八大曲”等核心曲目(老板)的一些社团都是活跃在苏杭地区社会基层的民间音乐会社,即所谓"清音班""堂名班"等:"清音、遇云……各社不下数十……亦各动笙簧、琴瑟,清音嘹亮,最可人听"③;"堂名,乐班也,亦称清音班,昔之江宁,今之苏、杭等处皆有之。”④这些民间丝竹班社,在基层民众生活中,用民俗性的实用乐曲“应事”,必然需要有一定数量的乐种传承人群体,才能满足广大乡镇社区大众化的民俗礼仪音乐需求,只要这些民俗礼仪在城乡社区中存在并得以固守,这种需求就可能持续产生。故而在长三角地区各地乡镇,便自然形成不少以乐谋生的职业或半职业民间丝竹艺人群落,农忙时耕作,农闲时演乐,亦如晚清民国间名士陈去病记吴江地区民俗时所说:“吾邑(作者家乡)四乡,往往有三家之村,为识字之氓,亦俨然集其徒六七,围灯团坐,相与吹弹丝竹,唱元明人曲本,亹亹可听。”⑤
这种随处可见的民间“音乐传统群落”,作为江南丝竹传承主体,事实上包含着两个相互依赖的大众群体。其一,即丝竹乐演释者——乡镇民间音乐班社及其成员,他们是江南丝竹音乐不断充实、不断精炼以至于磨砺出音乐精品的主体操纵人群。其二,即丝竹乐享用者——乡镇享用和品尝江南丝竹音乐并将之润养成为一个富于本土文化特色乐种的广大受众群体。由此也就可以说,正是因为长三角地区江南丝竹音乐的传承主体——民间乐社及其成员与音乐受众人群落的对应形成,并予以强势的大众化互动推进,江南丝竹乐种及其音乐才可能有近现代雅集式文人乐社及其传承与知识阶层受众群落的衍化和延伸。
二、民间乐社的群众文化精神
民间乐社的存在及其活动方式,往往就是社区乡民群众大众化精神的象征。
1.通俗化表演方式与形态呈现
江南丝竹民间乐社的传承范围、操纵群落和受众对象,主体是基层普通民众,虽然后来(清末民初)逐渐分支转向渗入到文人群体,有了都市专业化乐社的出现,但基层民间音乐社班,依然活跃,其表演形式(乐器组合、行乐与坐乐方式)、形态结构(曲目构成)等,因其民俗性、业余性、应用性、娱乐性,大都具有简洁、明快、实用、可塑的民间音乐品质。故而演奏积累的乐曲,多能满足基层民众日常生活需求和多数受众群体的品尝口味。加之江南丝竹音乐和乐器组合编制,与长三角地区本土戏曲、说唱音乐密切关联,具有一脉相承的灵活、轻便特点,因而所用乐器、演奏形式和音乐韵味,也使社区广大受众群体倍感亲切和喜爱。
例如,像《老六板》《小开门》这样的曲调,本来就是民间音乐生活中长期流传的通用型小曲,不仅形态结构短小精干,演奏技巧难度不大,非常适宜民间乐社轻便丝竹乐队组合演奏,而且又极具可塑性特征,将它们作为“母曲"或"老本调",可以随乐社成员性致和特殊需求,在经常变化的从艺环境和演乐场面中,即兴衍化出各种“万变不离其宗"而广受大众喜闻乐听的同堂新曲来。
2.社会化内容与品味涵盖
传统江南丝竹音乐的核心曲目,如《六板》《四合》《三六》《行街》等及其变体家族,都是非标题性音乐,不像文人音乐家编创的新曲目那样,非要有一个诗意化或清高典雅的名称,如《梅花三弄》《春江花月夜》《虞舜熏风曲》《霓裳曲》之类,用文学性诗化标题将音乐内容指向和表现转移到文人闲雅的生活情趣之中,而是非常朴实、准确、直接地将音乐内容与表现,社会化地定位于演奏方式和民众共有的生活习惯和审美情趣,让其主要曲目的内容和品味指向具有多方面的普适性和兼容性特征,培育出民俗普适、审美普适、功能普适、表演普适和民俗文化、节庆文化、城乡文化兼容等诸多特质,以此来适应和涵盖城乡基层民众普遍的民俗生活方式,迎合城乡社区大众化、乡土化的群体鉴赏水平,这也正是这些核心曲目,都属于非标题性音乐,仅以“板腔化”的“板拍”或演奏方式为名:“《三六》者,三十六板也”“《花六板》者,加花演奏之六板体也""《行街》者,街上行进演奏之曲也",并不去刻意追求某个具体、特指的诗化般内容,从而使其主体曲目,在民间多种喜庆场合和不同环境人家“应事”时,能够游刃有余、反复使用并始终饱含着社会化生活情趣。
三、文人乐社发展的选择和责任
当代"新江南丝竹"理念的出现,使得精英式文人乐社的音乐演释和曲目创新,在大众化走向层面担当着更为重要和直接的使命。
1.特质保函的曲目创新
在江南丝竹音乐的新创作领域,所谓“特质保函”,就是在不抛弃、不淡失传统乐种固有地域音乐特点和风格前提下所树立的乐种新音乐编创理念,以及在此理念基础上和指导下所进行的乐种音乐编创实践。这是江南丝竹音乐进入现当代社会所面临的一个创新课题。当江南丝竹音乐进入近现代都市雅集乐社和专业团队之后,其音乐和曲目也逐渐走向自娱化、舞台化和创作专业化的方向,原江南丝竹音乐在历时过程中生就的地域音乐品质及本土音乐风格保函,即得到了相关作曲家和乐种音乐鉴赏者的特别关怀,并相继出现一批实验性的大众喜闻乐见而具有新音乐气质的改编、创作曲目。如顾冠仁的《迎宾曲》、张晓峰的《太仓江南丝竹十大曲》之类作品,就十分注重曲目的民间音乐特质保函,有的其实就是民间音乐中原有流行曲调的稍微整理或改编,这正是传统乐种传承面对现代民众社会生活境遇变迁的一种自觉适应,故而应当将之纳入当代大众化视野的音乐扩展范围。
但是,也不必讳言,迄今能够长期"下基层""亲草民",进入基层民间丝竹乐社和大众化音乐生活,成其为“实用型”“民俗型”“公益型”的新编曲目,还不多见,不少曲目还不适宜基层乐社新选曲目演奏的需要,就我个人几次调查发现,不少基层乐社成员,面对专业化多声部的丝竹乐合奏乐谱,还找不到“主旋律”的调调在哪里,乐器的组合编制也因达不到专业化要求,只好"忍痛割爱",予以放弃(他们的手抄曲本,都是简谱和单声部)。因此,笔者还是要继续呼吁,希望专业乐团和作曲家群体,进一步在曲目和乐谱的简洁化方面,加以特别的考虑和关照。
2.大众化目标的专业反馈
由俗至雅、达雅返俗,是中国传统艺术某些类型演进的一种规律。例如,在中国戏曲的演进历史中,所谓“花雅之争"及其"花部""雅部"二者的不同现实境遇,就客观地反映出这一规律的某些现实。我想,作为传统器乐乐种的江南丝竹演进过程,当不会偏离左右。如今,这一乐种的乐社及音乐传承状态,已呈现“三分天下”之势,即:民间乐社传承、学校教育传承、专业(或准专业)乐团传承,已在环太湖流域地区并举。
其中民间乐社,从功能角度划分,又有应事乐社和休闲乐社两种,随着城镇社区离退体人员的壮大,休闲乐社数量越来越多,这些乐社的成员,习惯将江南丝竹音乐的演奏,通俗化的称为是“玩”“玩丝竹”,其民间性,不言而喻。由于民间乐社音乐活动,在环太湖流域地区民众社会生活中居于主流,故其大众化传承,应当成为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重点。
如果我们再将江南丝竹音乐的学校音乐教育和专业乐团演释,因其演奏技艺的高水准而同样被视为"专业乐社传承"范畴的话,那么这两类音乐演释则明显居于鉴赏性的高位传承群体之中,故而应该义不容辞地要发挥出引领民间乐社及其传统音乐风格固守的回视作用。即:将江南丝竹音乐的编创视角和演释实践,更多、更广地投向富有大众生活情趣的民俗性音乐范畴,“搞出”一些基层民众乐社和普通受众群体都能够“玩”、喜欢“玩”、喜欢听、且好听,并可以在社区音乐生活中经常“玩”、经常听的新作品。这也就是笔者所持传统器乐乐种江南丝竹音乐“大众化目标的专业反馈”意念。
结 语
归根结蒂,江南丝竹作为一个地域化的传统器乐乐种,根基是民间性的、大众化的,这也是它作为一个地方音乐风格特别深幽的种类,不可异化的一个母源文化主题。它的传承与发展,如果失去了社会音乐生活大众化基础和依托,这一乐种的生存危机,必然渐显;而文人化且渐趋专业化的乐种传承,也将渐失固有文化血脉联系以及传统音乐风格及品质的接续和保持。
因此,关于江南丝竹乐种的传承与保护工作,自然应当回归于广大农村和都市民众社区。如何让江南丝竹乐种及音乐,能够在普通民众的音乐生活中深深扎根,让基层民间丝竹乐社成为江南丝竹乐种和传承的强势群体,使这一乐种固有的传统音乐风格和艺术特色,在社会化的基层民众中得到普遍认可和保持,还需要我们的文化部门、群艺干部和专业音乐社团,在“大众化”这一特定的视野范围内继续深入地思考和实践。
① [明]张岱《陶庵梦忆》卷五,北京作家出版社1994年重排本,立人校订。
② 胡朴安辑《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编·仪征婚葬礼俗记》,河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③ [宋]吴自牧《梦梁录》卷1,四库全书本,第4页。
④(民国)陈去病《五石脂》,上海古藉出版社1985年版。
⑤ [清]徐珂《清稗类钞·音乐类》,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 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