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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民族管弦乐队编制多元化与创新的思考
王建元 华音网 2023-05-01

摘 要:目前的中国民族管弦乐队编制,基本沿用了交响乐队编制原则,如何进一步开发民族乐队新的音响、新的音色、拓展音乐的表现力,都涉及到乐队的编制并与其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以此为视角,探讨民族乐队编制多元化发展与创新的一些设想。


中国的民族管弦乐队建立在本土文化几千年的历史发展基础上,经过了自先秦时期的“钟鼓”乐队、秦汉、魏晋时期的“鼓吹”乐队、隋唐时期的十部乐民族管弦乐合奏,以及明清时期盛行的吹打、鼓吹、丝竹乐等合奏形式的实践与洗礼,逐渐形成发展。进入20世纪,中国民乐队的编制受到了西方“交响乐队”的影响,渐渐趋向统一。但早期的乐队,无论是编制、演奏曲目或是作曲手法都与民间乐队有着密切的联系甚至非常相似,在其后近半个世纪的发展过程中,得力于刘天华、杨荫浏、程午加、甘涛、卫仲乐、秦鹏章、彭修文等一大批致力于民族音乐的演奏家、作曲家、指挥家、教育家几代人的共同努力,至20世纪中期,已形成了编制基本稳定的吹管乐、弦乐、弹拨乐与打击乐四个乐器组的结构规模,成为音色较为丰富、音响相对平衡、能够表现多声部织体、有着民族风格特征与较强音乐表现力的大型管弦乐队。进入80年代以来,以中央民族乐团、中国广播民族乐团、上海民族乐团、香港中乐团、台北市国立乐团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的民族管弦乐团,不但着意于从演奏方面丰富与体现乐队的表现力,更加着力于对新作品的推广,对乐队新音色的不断开发、乐器性能的进一步挖掘以及乐队编制的不断完善,从而最大程度的提高了民族管弦乐队的表现力,取得了可喜的成功。

在中国民族管弦乐队不断向专业化道路上迈进的同时,西方交响乐队的编制、创作思想、创作技法,也在不断地影响着民族管弦乐队的发展方向,如何在保持自身的风格特色同时,能够不断提高、充实民族管弦乐队的创作与演奏水平,真正实现刘天华先生所期盼的“中国民族管弦乐队能同西方交响乐队并驾齐驱”的理想目标,只有在向西方学习先进技法的同时,不失自我,不断从本土文化的历史与民间中吸取元素进行创新,保持住乐队自身的民族个性特点,方能使民族管弦乐队走出一片更为广阔的天地。本文将以乐器的运用作为切入点,探讨乐队编制多元化发展与创新的前景。


一、从古代文化的积淀中寻求创新

在目前的中国民族管弦乐队中,一些乐器因为构造的原因更适宜演奏五声音阶,如古筝、笙、竹笛等(在独奏中利用各种特殊定弦、指法与气息控制则可以演奏一些自然音阶以外的音)。在乐队中,当遇到作品的某些转调时便常会令演奏员感到一定困难,甚至无法演奏。这对于作曲家采用20世纪音乐创作中重要发展手段之一、调性发展的运用来说,在技术上无疑成为了一个较难处理的问题。因此在大型乐队中,调性发展手段的运用往往是在受到限制的状态下存在的。但是,近年来湖北隋县曾侯乙墓出土的战国初期的乐器却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在出土的这些先秦时期“钟鼓”乐队的众多乐器中,引起大家关注的是那组独特的编钟:共拥有65枚的此钟,音域达到5个八度,中音区还可自如地奏出十二个半音,实在是一件旋律与和声兼容的高性能乐器。乐器制作过程中的中国十二律理论运用,使得这组编钟的转调、多调性运用都成为可能,与它同时出土的编磬也具备了同样的这一特性。由此可见,古代的音乐家不但已开始注意到对于调性的开发和运用,而且在乐器的制作上身体力行,进行开发。其后在唐代、明代留下的古谱、琴谱中,都可见到古人在古琴中调性运用的智慧结晶。那么,在千年之后的今天,是否仍能从中得到一些启发呢?中国的民族乐队有没有可能从古代乐器的构造与运用的创造理念中,寻找更多的灵感作为突破,在调性的扩展、调式的半音以及各种旋宫手法的运用上加以提升。同时,对于乐器性能的合理开发也应提出更高的要求(西洋乐器中木管乐器的波姆体系、铜管乐器的活塞体系以及竖琴的踏板运用,使得这些乐器能够自如转调就是例子),这对于开发乐队的编制与性能有着积极的作用。

在五代南唐周文矩创作的美术作品《合乐图》中,展示了一个完整的管弦乐队合奏场面,仔细观察,在建鼓槌击者的两边,分列着两支编制不同的乐队,正在同时演奏。这在当时被称作“两部”的两组乐队,除了共同拥有的乐器:横笛、笙、羯鼓、方响、箜篌、琵琶、筝之外,分别在一支乐队中有人吹奏尺八,另一支则有人吹奏筚策。以所奏乐器可以初步推断,这是一个正在同时演奏着清商乐与西凉、龟兹乐的混合乐队。

这种多元、复合的音乐构成,将两种调式不同、旋律不同、节奏不同甚至风格不同的音乐并置,使得乐队的声像、方位都体现出“立体”思维的现代意识。这使我们从唐代的管弦乐队编制这样一个侧面,体会到唐代音乐文化兼容并蓄的大家风范。如果将这种思维原则进一步发展,作为古为今用的一种延伸,在民族管弦乐的乐队中,采用以不同乐队形式并置(编制的并置),或不同调式并置(多调的并置),乃至不同乐思并置(多旋律的并置)的创作手段,相信可以更加扩大创作的空间、音响的空间以及扩展乐队编制的空间。


二、关于民族管弦乐队编制创新的两点设想

1、进一步将西洋乐器引入民族管弦乐队

西方管弦乐的创作技法与乐队编制,以它的科学性、先进性成为了全人类文化的共同财富,同时也成为了中国当代民族管弦乐队学习、借鉴的榜样。无论是从乐队的总体规模、乐器的分组原则、声部的排列方式、配器的手段运用或是指挥的设立等等方面,都可以看到其与西方管弦乐队极为相似的运用原则。但是,将西洋乐器引入民族管弦乐队并且被普遍采纳的,是在弦乐器组加入大提琴与低音提琴的运用。这样做的目的,是希望能解决在大型乐队中乐器组高、中、低音声部纵向结合的音响平衡问题。因为同样的原因,也有民乐队曾尝试在吹管组加入圆号与长号,以期增加乐队的厚度,使声部间的比例得到较好的平衡。同时,我们也可考虑采用将木管中的中、低音乐器,如大管或单簧管用来加强吹管乐组的中低音声部,与弦乐组中的低音大提琴作呼应,使整个乐队的音域分布更加合理。甚至可以打开思路,在必要时将交响乐队与民族管弦乐队混合或是并置使用,进行创作与表演方面的探索。但这样做的同时却会导致民族管弦乐的风格特点受到一定的削弱,这一现象较明显的体现在弦乐器组,虽然大提琴、低音提琴的加入使得音响较丰满结实,但它们与同组高音乐器二胡却在音色上存在着不融合性,同时与吹管乐之间也产生同样的问题,这样,音乐的风格统一性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由于外来乐器加入民族乐队所形成的这两种特性,使乐队增加了多元化因素,如何利用这些因素作尝试与探索,应该是一个有益的课题。

2、将民族乐器加以改造,增加乐队的中低音声部

将外来乐器加入民乐队,主要为解决民族乐队中的中、低音乐器不足以至引起音响不平衡的问题。根据同一思路是否可将古代乐器,比如唐代的筚巢、排箫加以改造,制作成中、低音乐器,充实管乐组的中低音区。是否可尝试将现有古筝体积放大,改造成中音筝、低音筝(日本已有成功的例子),使弹拨乐的中低音区得到充实。甚或以少数民族的某些中低音乐器,比如融合性能很好的巴乌来充实乐队,使乐队中每个乐器组得到均衡的加强,获得浑厚、结实的音响效果,这也是对编制多元化发展设想的一种可能性。近几年来,两岸三地对中国民族管弦乐的创作,坚持不断创新、不断提高的发展方向,在国内外的许多重大演出中得到了喜爱中国文化的各国听众的热烈欢迎,表现出中国民族管弦乐的无穷魅力。华夏乐韵在西方音乐的圣殿“金色大厅”回荡,足以说明中国民乐的旺盛的活力。中国大陆、台湾、香港以民族管弦乐为主题的各种赛事活动不断,特别是中国第九届音乐作品比赛,将民族管弦乐作品作为专题,是国家组织的对民族管弦乐作品最高级别的一次大检阅。这势必将民族管弦乐的创作和表演推向一个新的高度。期望着有更多具有创新意识、各具特色的优秀作品丰富中国民族管弦乐的舞台。


注释:

①参见《中国音乐史略》(吴钊、刘东升编著)第1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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