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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章程】第四届浙江扬琴艺术节·教学成果展示
华音总编室 华音网 2023-04-23

第四届浙江扬琴艺术节

教学成果展示

第四届浙江 · 扬琴艺术节将于2023年8月在浙江音乐学院拉开帷幕。本届艺术节共分为开幕式音乐会、专家讲座、教学研讨、经典作品解析、专家面对面授课、专业教师一对一指导、优秀学生展演、闭幕式音乐会等八项内容。

这届艺术节将扬琴艺术的专家研学、教育辅助、普及提高到更深层次的研究与推广等活动中,特别是通过扬琴艺术传承和发展的总体把握,进一步提升浙江省的扬琴艺术水准,力求将本届艺术节办成有水准、有特色、有研究成果、有社会影响的综合性艺术盛会。

主办单位

浙江音乐学院

浙江省音乐家协会

浙江省民族管弦乐学会

承办单位

浙江音乐学院国乐系

浙江省音乐家协会扬琴专业委员会

浙江省民族管弦乐学会扬琴专业委员会

协办单位

乐海乐器有限公司

总策划

戴言 王先中 董德君

艺术节策划

王甫建 翁持更 刘建宽

总顾问

黄河 李玲玲 许学东

总监督

黄于群 吴樟华

组委会主任

于海英

组委会副主任

王慧芳 陈霞芬

艺术节现场统筹

曹筱红 魏敏 沈婕 许群 贺绍伦

艺术节秘书处

宋珊瑚 丁冬冬  江莉红  徐艺芳  黄煌

张涵佳 章丹阳 金宁 沈娴慧

媒体支持

华音网

扬琴圈

浙江扬琴

艺术节活动安排

*具体日程以展演章程为准

优秀学生·基础教学成果展示


一、参赛资格

全国扬琴学习者、爱好者、各大院校学生、扬琴教师、专业团体演奏人员。


二、时间安排

选手报名阶段: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7日

初选:2023年5月1日——2023年5月20日

初选评选时间:2023年5月20日-2023年5月30日

初选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6月1日

决赛报名时间:2023年6月10日-7月1日

决赛: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6日(杭州现场参赛)

注:基础教学展演时间: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4日; 艺术院校展演时间: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6日


三、展演分组

【基础教学组】

参赛选手根据此次组委会提供曲目分别为:一级组、二级组、三级组、四级组、五级组、六级组、七级组、八级组、九级组、十级组(报名级别以决赛曲目为准,初赛曲目不限)。

成人组:扬琴爱好者、学习者(限年龄40周岁以上以1982年9月1日前出生为准)

【艺术院校组】

表演专业青年研究生A组:十一所音乐学院在校研究生

表演专业青年研究生B组:全国各综合类大学、艺术院校及各师范类音乐院在校研究生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A1组:十一所音乐学院本科大三、大四学生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A2组:十一所音乐学院本科大一、大二学生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B1组:全国各综合类大学扬琴专业大三、大四学生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B2组:全国各综合类大学扬琴专业大一、大二学生

表演专业少年A1组:十一所音乐学院附中高中学生

表演专业少年A2组:十一所音乐学院附中初中学生

表演专业少年B1组:全国各类艺术院校附中、艺校在校高中生

表演专业少年B2组:全国各类艺术院校附中、艺校在校初中生

【教师组】

教师A组:十一大音乐学院扬琴专业教师

教师B组:职业院校扬琴教师及艺术团体在职演奏员

教师C组:非职业院校扬琴教师

(以上教师组别限年龄40岁以下,以1982年9月1日后出生为准)

教师D组:全国专业扬琴教师及艺术团体在职演奏员(年龄40岁以上,以1982年9月1日前出生为主)

【重奏组】

基础教学:

1、基础教学A组:全国非音乐院校在校大学生与非职业扬琴演奏者(18岁以上)

2、基础教学B组:全国非音乐院校在校中学生

3、基础教学C组:全国非音乐院校在校小学生

注:组合参赛人数不限,伴奏人数限2人以内

艺术院校:

1.青年组A组:十一所音乐学院扬琴专业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青年组B组:全国各综合类大学艺术院校扬琴专业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3.少年组A组:十一所音乐学院扬琴专业在校附中学生

4.少年组B组:全国艺术学校扬琴专业在校学生

注:限12人以内(含伴奏)


参演曲目规定

初赛:

基础教学组:自选曲目一首,5分钟以内。(初选曲目可不与所报级别相同)

艺术院校组:自选曲目一首,可带伴奏人员,6分钟以内。

成人组、重奏组、教师组无需参加初选,直接进入决赛。

决赛:

一至十级组:从组委会的规定曲目中自选一首,可带伴奏人员,不能重复初赛曲目,5分钟以内。(决赛曲目必须与所报级别相同)

成人组:自选曲目一首,可带伴奏人员,不能重复初选曲目,6分钟以内。

专业组:自选曲目一首,可带伴奏人员,不能重复初赛曲目,6分钟以内。 一分钟技巧展示(技巧展示曲目详见下方)

教师组:自选曲目一首,可带伴奏人员,不能重复初赛曲目,6分钟以内。(直接进入决赛,不参加初赛)

艺术院校重奏组:自选曲目一首,6分钟以内。(含伴奏)

基础教学重奏组:自选曲目一首,6分钟以内。(伴奏人数限2人以内)

注:如果选手演奏超过时限,评委组长及时叫停,不影响选手分数。


基础教学组规定曲目

一级组:《拖拉机来了》《金蛇狂舞》《紫竹调》《娃哈哈》《粉刷匠》《外婆的澎湖湾》《我是快乐的小叮铃》《茉莉花》《友谊花开万里香》《西藏民歌》《小白船》《剪羊毛》《风车》《月牙五更》《美丽的新疆》《塔什瓦伊》《丰收之歌》《剪羊毛》《卖报歌》《洋娃娃和小熊跳舞》《喜洋洋》《春天在哪里》《Do re mi》

二级组:《倒垂帘》《让我们荡起双桨》《春郊试马》《旱天雷》《春光舞》《童趣》《采蘑菇的小姑娘》《焦石鸣琴》《在北京的金山上》《凤阳花鼓》《跳吧跳吧》《小猫钓鱼》《步步高》《捉迷藏》《八月桂花遍地开》

三级组:《喜讯》《欢乐的新疆》《快乐的纺织工》《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菊次郎的夏天》《众人浇开幸福花》《老六板》《旋转木马》《小青蛙的歌》《牧歌》《车马夫舞曲》《春节序曲》《快乐的小社员》《塔塔尔族舞曲》《春天舞曲》

四级组:《霍拉舞曲》《欢乐歌》《大浪淘沙》《双手开出幸福泉》《雨打芭蕉》《水乡的春天》《山丹丹开花红艳艳》《三六》《苗岭的早晨》《金色牧场》《天山之春》《乡村抒怀》《悦乐》《连环扣》《游击队歌》《春到沂河》《草原赞歌》《大象》《珠落玉盘》

五级组:《渔岛月夜》《水乡掠影》《映山红》《春到清江》《昭君怨》《土耳其进行曲》《月夜清水江》《龙灯》《乡情》《光明行》《春满江南》《迎春舞曲》《唱支山歌给党听》《边疆的春天》《阳关三叠》《海岛新貌》

六级组:《将军令》《查尔达什舞曲》《龙船》《欢乐的火把节》《秧歌》《打起锣鼓庆丰收》《云雀》《洪湖随想》《阿斯图里亚斯的传说》《文成西行》《香妃情》《鹰斗蛇》《红河的春天》《柯尔克孜舞曲》《思》《美丽的非洲》《节日的天山》

七级组:《土家摆手舞曲》《天山诗画》《汨罗江随想曲》《音乐会练习曲》《木兰辞变奏曲》《法尔塔里的吉普赛人》《忆事曲》《离骚》《乌苏里船歌》《渔舟唱晚》《幻之蝶》《山水云天》

八级组:《凤凰于飞》《黄河颂》《黄土情》《苏武牧羊》《丝路掠影》《拉萨行》《风暴》《孤岛极光——处女座》《舞风》《秦殇》《海峡音诗》《红梅随想曲》《滇寨春色》《草原随想曲》

九级组:《瑶山夜话》《川江韵》《觅》《鸟之舞》《雅鲁藏布江边》《竹林涌翠》《金翎思满乡随想》《帕格尼尼随想曲》《湘墨》《蜀巷》《山哈》《巫峡船歌》《b小调幻想曲》《湘江抒怀》《梦》《抽象画》

十级组:《引子与回旋随想曲》《林冲夜奔》《落花夜》《云端》《春》《阳光照耀着塔什库尔干》《流浪者之歌》《古道行》《海燕》《圈》《漠舞》《狂想曲》《凤点头》《秋》《炫光》《烟姿》


技巧展示

为了增强此次比赛的专业水准,进一步体现选手的技术水平,在决赛中为艺术院校组特设立演奏技巧展示环节限时1分钟内演奏所规定技术片段。

内容规定为:

表演专业青年研究生A组《海燕》片段1

表演专业青年研究生B组《海燕》片段2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生A1组《海燕》片段1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生A2组《海燕》片段2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生B1组《海燕》片段2

表演专业青年本科生B2组《林冲夜奔》片段

表演专业青少年A1组、表演专业青少年B1组《川江韵》片段

表演专业青少年A2组、表演专业青少年B2组《龙船》片段


奖项设置

(一)各组别在进入决赛后均设金、银、铜和优秀演奏奖若干名。如参赛选手的演奏水平未达到获金奖程度或该组别参赛人数未达到奖项设置百分比,经评委会提议,组委会及监审组审议,有权空缺该组金奖。

(二)为5位以上学生进入决赛的指导教师及金奖选手指导教师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

(三)为参赛选手选送学校、机构,设立优秀组织机构奖。


注意事项

(一)参演选手一旦报名,即表明已承认本次艺术节章程,并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参演过程中,由于填写资料有误致使无法正常参与活动,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视频上传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少年儿童参演选手必须要有监护人陪同,请选手及选手监护人一定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组委会只保障选手在赛场内评选时的人身安全。参演选手在场外的人身安全完全由参演者本人和监护人负责。

(三)参演选手和监护人所携带的物品及财物,请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概由本人负责。

(四)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或出访演出活动。

(五)所有参演选手和监护人,都必须遵守评选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工作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如有意见,须向监委会反映。对无理取闹并影响比赛,评选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六)因选手个人原因,届时未到场参加评选者,一律不退还参选费并按弃权处理。

(七)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艺术节的组委会。

(八)评选期间一切活动时间及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接待负责老师:丁冬冬 13750815496

(为更好地做好服务接待工作,8月份艺术节有意现场莅临的老师,请提前与丁冬冬老师联系)

FROM:华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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