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光辉灿烂的文化,是华夏文明三大发源地之一。中国故事“昭君出塞”是民族融合的体现,是民族团结的象征,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典型代表,呼和浩特也是著名史实“昭君出塞”和亲的“发生地”,内蒙古昭君博物院就是历史文化的见证。
为打造民族文化品牌,弘扬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推动琵琶和三弦艺术事业繁荣发展,丰富专业艺术活动,特举办第二届“昭君杯”艺术展演(琵琶、三弦),展演期间将举办丰富多彩的专家讲坛及名家音乐会,为琵琶、三弦爱好者呈现精彩纷呈的国乐盛宴。
活动组织机构
本活动已列入政府项目,正等待主办单位审核批准。为确保大赛如期举办,特预通知,以最终审批文件为准。
乐器赞助(琵琶组):北京风华琴坊田建壮
活动时间:2023年7月30日—8月2日
比赛评审机构
评委会主席:
陈 音
中国广播民族乐团国家一级演奏员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琵琶专业委员会会长
中国音乐家协会琵琶学会副会长
评委会副主席(按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序):
樊 薇
中央音乐学院教授 博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琵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奉朝红
中国广播民族乐团国家一级演奏员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琵琶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郝贻凡
中央音乐学院教授 博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音乐家协会琵琶学会顾问
李 晖
中央音乐学院教授 博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音乐家协会琵琶学会理事
李景侠
上海音乐学院教授 博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琵琶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中国音乐家协会琵琶学会副会长
领 春
内蒙古艺术剧院民族乐团国家一级演奏员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三弦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常务理事
内蒙古音乐家协会蒙古族三弦学会会长
刘 石
南京艺术学院教授 硕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音乐家协会琵琶学会副会长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琵琶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民族音乐委员会副主任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琵琶学会会长
谈龙建
中央音乐学院教授 博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三弦专业委员会名誉会长
杨 靖
中国音乐学院教授 博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音乐家协会琵琶学会副会长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琵琶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
张 强
中央音乐学院教授 博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琵琶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
中国音乐家协会琵琶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张 婷
内蒙古艺术学院教授 硕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琵琶专业委员会理事
中国音乐家协会琵琶学会理事
内蒙古音乐家协会理事
周显顺
吉林艺术学院教授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琵琶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吉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副会长
吉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琵琶专业委员会会长
评委会秘书长:
张 婷
评委会由著名琵琶、三弦演奏家、教育家以及作曲家、指挥家等组成(为保证评审公正,暂不公开)
初赛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7月1日
初赛评审时间:2023年7月1日—7月14日(视频评审)
初赛晋级结果发布时间:2023年7月15日
复/决赛时间:2023年7月30日—8月2日(现场评审)
复/决赛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
分组及曲目说明
琵琶
非职业组
1、非职业儿童A组:
9岁(含)以下 (201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非职业儿童B组:
10—12岁 (2011.1.1—2013.12.31)
3、非职业少年A组:
13—15岁 (2008.1.1—2010.12.31)
4、非职业少年B组:
16—17岁(2006.1.1—2007.12.31)
5、非职业成年组:
18岁以上 (200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参赛曲目说明:
初赛:所有组别自选曲目一首。
决赛:自选曲目两首,不得与初赛曲目相同。
如全程参加本组赛事,需要准备三首曲目。
职业组
1、职业青年A组:特指国内十一所音乐学院的琵琶专业学生及中直院团演奏员(200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参赛曲目说明:
初赛:自选曲目一首。
复赛:规定、自选曲目各一首。
规定曲目三选一:
《平沙落雁》(版本不限)
《诉——读唐诗<琵琶行>有感》(吴厚元曲)
《草原小姐妹》独奏版(刘德海曲)
自选曲目可与初赛曲目相同。
决赛:规定、自选曲目各一首。
规定曲目二选一:
《草原行》(陈音曲)
《塞上曲》(版本不限 包括沈浩初传谱《思春》)
自选曲目不得与前两轮比赛曲目相同。
如全程参加本组赛事,应至少准备四首曲目。
2、职业青年B组:国内艺术院校(南京艺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内蒙古艺术学院等)及在京专业院校的琵琶专业学生(中国戏曲学院、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200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参赛曲目说明:
初赛:自选曲目一首。
决赛:规定、自选曲目各一首。
规定曲目二选一:
《草原小姐妹》独奏版(刘德海曲)
《塞上曲》(版本不限 包括沈浩初传谱《思春》)
自选曲目:自选一首,范围不限。
决赛曲目均不得与初赛重复。
如全程参加本组赛事,应至少准备三首曲目。
3、职业青年C组:地方综合类大学及综合类音乐学院琵琶专业学生、青年教师及地方级专业团体演奏员。
参赛曲目说明:
初赛:自选曲目一首。
决赛:规定、自选曲目各一首。
规定曲目二选一:
《草原小姐妹》独奏版(刘德海曲)
《昭君出塞》(版本不限)
自选曲目:自选一首,范围不限。
决赛曲目均不得与初赛重复。
如全程参加本组赛事,应至少准备三首曲目。
4、职业少年A组:国内十一所音乐学院附中、附小琵琶专业学生(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参赛曲目说明:
初赛:自选曲目一首。
复赛:规定、自选曲目各一首。
规定曲目三选一:
《狼牙山五壮士》(吕绍恩曲)
《天鹅》(刘德海曲)
《弦子韵》(汤良兴曲)
自选传统或民间乐曲一首,可与初赛曲目相同。
决赛:规定、自选曲目各一首。
规定曲目三选一:
《山之舞》(陈音曲)
《草原小姐妹》独奏版(刘德海曲)
《晚秋》(李博禅曲)
自选曲目一首,不可与初赛曲目相同。
如全程参加本组赛事,应至少准备四首曲目,其中至少包含一首传统、民间乐曲。
5、职业少年B组:国内艺术学院及艺术职业学院附中、附小琵琶专业学生。
参赛曲目说明:
初赛:自选曲目一首。
决赛:规定、自选曲目各一首。
规定曲目三选一:
《昭君出塞》(华彦钧曲)
《江南三月》(王惠然曲)
《龙船》(版本不限)
自选曲目:自选一首,范围不限。
决赛曲目均不得与初赛重复。
如全程参加本组赛事,应至少准备三首曲目,其中至少包含一首传统曲目。
注:凡毕业于十一所音乐院校,现为教师或音乐团体演奏员、且工作未满三年或无固定职业者,归“职业青年A组”;工作满三年未到五年者,归“职业青年B组”;工作满五年以上者,归“职业青年C组”。
重奏、合奏、齐奏组
职业组
曲目时长为5-10分钟,人数为两人至三十人,以琵琶演奏为主要表演形式的组合,伴奏乐器不得超过比赛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参赛曲目说明:曲目自选,初赛、决赛各一首,曲目不可重复。
非职业组
曲目时长为3-10分钟,人数为两人至三十人,以琵琶演奏为主要表演形式的组合,伴奏乐器不得超过比赛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参赛曲目说明:曲目自选,初赛、决赛各一首,曲目可重复。
特别说明
获得往届“昭君杯”艺术展演金奖选手不得参加本届同组别比赛。
三弦
非职业组
1、非职业儿童组:
9—12岁(2011.1.1—2014.12.31)
2、非职业少年组:
13—17岁(2006.1.1—2010.12.31)
3、非职业成年组:
18岁以上(200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参赛曲目说明:
初赛:所有组别自选曲目一首。
决赛:自选曲目两首,不得与初赛曲目相同。
如全程参加本组赛事,需要准备三首曲目。
职业组
1、职业青年A组:特指国内十一所音乐学院的三弦专业学生及中直院团演奏员(200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参赛曲目说明:
初赛:自选一首曲目。
复赛:规定、自选曲目各一首。
规定曲目三选一:
《塞上曲》(古曲 李乙改编)
《湘江之歌》(陈铭志曲 张念冰改编)
《边寨之夜》(费坚蓉曲)
自选曲目可与初赛曲目相同。
决赛:规定、自选曲目各一首。
规定曲目二选一:
《草原》第一乐章(顾冠仁曲)
《风雨铁马》(白凤岩曲 谈龙建演奏谱)
自选曲目不得与前两轮比赛曲目相同。
如全程参加本组赛事,应至少准备四首曲目。
2、职业青年B组:国内艺术院校(南京艺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内蒙古艺术学院等)及在京专业院校的三弦专业学生(中国戏曲学院、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200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参赛曲目说明:
初赛:自选曲目一首。
决赛:规定、自选曲目各一首。
规定曲目三选一:
《乌纳钦》(领春曲)
《秦风》(金伟曲 萧剑声改编)
《沙漠之旅》(费坚蓉曲)
自选曲目:自选一首,范围不限。
决赛曲目均不得与初赛重复。
如全程参加本组赛事,应至少准备三首曲目。
3、职业青年C组:地方综合类大学及综合类音乐学院三弦专业学生、青年教师及地方级专业团体演奏员。
参赛曲目说明:
初赛:自选曲目一首。
决赛:规定、自选曲目各一首。
规定曲目三选一:
《秦风》(金伟曲 萧剑声改编)
《湘江之歌》(陈铭志曲 张念冰改编)
《森德尔姑娘》(乌日古木拉编曲)
自选曲目:自选一首,范围不限。
决赛曲目均不得与初赛重复。
如全程参加本组赛事,应至少准备三首曲目。
4、职业少年A组:国内十一所音乐学院附中、附小三弦专业学生(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参赛曲目说明:
初赛:自选曲目一首。
复赛:规定、自选曲目各一首。
规定曲目二选一:
《十八板》(李乙编曲)
《迎亲人》(臧东升等编曲 演道远改编)
自选传统曲目一首,可与初赛曲目相同。
决赛:规定、自选曲目各一首。
规定曲目三选一:
《湘江之歌》(陈铭志曲 张念冰改编)
《秦风》(金伟曲 萧剑声改编)
《边寨之夜》(费坚蓉曲)
自选曲目一首不可与初赛曲目相同。
如全程参加本组赛事,应至少准备四首曲目,其中包含一首传统曲目。
5、职业少年B组:国内艺术学院及艺术职业学院附中、附小三弦专业学生。
参赛曲目说明:
初赛:自选曲目一首。
决赛:规定、自选曲目各一首。
规定曲目三选一:
《十八板》(李乙编曲)
《迎新春》(萧剑声编曲)
《科尔沁随想曲》(关长德 领春曲)
自选曲目:自选一首,范围不限。
决赛曲目均不得与初赛重复。
如全程参加本组赛事,应至少准备三首曲目,其中至少包含一首传统曲目。
注:凡毕业于十一所音乐院校,现为教师或音乐团体演奏员、且工作未满三年或无固定职业者,归“职业青年A组”;工作满三年未到五年者,归“职业青年B组”;工作满五年以上者,归“职业青年C组”。
重奏、合奏、齐奏组
职业组
曲目时长为5-10分钟,人数为两人至三十人,以三弦演奏为主要表演形式的组合,伴奏乐器不得超过比赛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参赛曲目说明:曲目自选,初赛、决赛各一首,曲目不可重复。
非职业组
曲目时长为3-10分钟,人数为两人至三十人,以三弦演奏为主要表演形式的组合,伴奏乐器不得超过比赛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参赛曲目说明:曲目自选,初赛、决赛各一首,曲目可重复。
比赛报名方式
(一)初赛
1、网络在线报名。请随时关注“昭君艺展”微信公众号。报名平台将于6月1日上线发布。登陆在线报名平台填写报名表、缴纳初赛评审费、上传视频。参赛者的初赛视频以百度网盘方式保存(建议时间为永久)在报名表中提交百度网盘下载地址。每个视频文件必须以“选手姓名+专业+组别”命名。填写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检查核对,姓名应与身份证一致,注明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
15848138896 18648411818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组委会微信,以方便及时了解比赛相关信息(任选其一即可)
2、初赛采用评委审看参赛选手演奏视频的方式进行。初赛视频要求:
①拍摄应在室内,无杂音干扰,演奏者在光线明亮处,着装整洁,正面朝向摄像机镜头,设定合适的距离以确保演奏者清晰可见。
②演奏者和乐器均须进入拍摄镜头,视频画面不得出现除选手之外的任何人。拍摄过程中,选手和乐器不得离开拍摄范围,不可暂停,也不可切换拍摄角度。
③录制全程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不得进行剪辑修片,必须同期录音、声像同步,录制为一个完整视频。
④初赛报名视频应为提交给组委会前六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⑤初赛视频文件为横屏录制,MP4格式 ,视频大小为500M以内。
3、初赛评审费:独奏类380元/人 重奏组280元/人
4、选手资料和报名费全部收到后,组委会将以短信形式告知选手确认报名成功。
5、2023年7月15日在官方公众号发布初赛晋级结果。入围选手可网络在线办理确认参加复赛手续,未入围复赛的选手,组委会不再通知。
(二)复赛、决赛
时间:2023年7月30日—8月2日。
复赛:参加复赛的职业独奏组评审费480元。
决赛:参加决赛选手独奏组评审费580元/人,重奏组380元/人。
复赛、决赛将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举行,具体地址及比赛日程安排、交通指南及周边住宿酒店参考信息将在初赛结束后由组委会在官方公众号公布。
所有组别曲目演奏规定及说明
所有组别参赛曲目须按照乐谱从曲始完整演奏,不得擅自删节及调换乐曲段落。须背谱演奏,不带任何形式的伴奏。复赛、决赛比赛现场由评委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规定乐曲的演奏段落。
奖项设置
1、进入复赛、决赛的选手将进行现场演奏,评委现场打分。按照参赛选手所获得的演奏分数,依次排序,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演奏奖、演奏奖若干名。进入复赛未进入决赛的选手,获演奏奖。进入决赛未获金、银、铜奖的选手,获优秀演奏奖。
2、组委会对荣获金、银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证书;对有多名学生进入复/决赛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3、琵琶独奏组金奖第一名选手将获得北京风华琴坊田建壮专业定制精品琵琶一把。
注意事项
1、选手报名成功后,即表明认可本章程,严格按照章程,完整、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凡报名成功者皆不予退还评审费,如查出存在虚假填报,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在曲目选择上须严格按照章程要求演奏规定曲目和自选曲目。
2、组委会将聘请国内高等专业院校音乐教育家、演奏家组成评委会,评委会对各轮展演的评定为最终决定。如某组别参赛选手人数不足,组委会有权合并组别或取消本组别比赛。
3、本次活动报名及参赛过程均电子化,参赛证、获奖证书打印均按报名信息打印,如因填表内容有错而造成损失的由本人负责。在线填写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检查,姓名应以身份证明一致,手机号码是登陆认证、查询和联络的唯一识别信息,请务必准确填写,一个手机号码只能绑定一位选手/组合的信息。
4、选手报名时务必详细阅读简章,了解比赛要求。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如同时参加独奏组或重奏、合奏、齐奏组的赛事,须分别填报各组别报名信息,并缴纳相应的参赛报名费。
5、参赛选手须提前一小时到达赛场报到,组委会向进入复/决赛的选手发放参赛证,选手参加比赛时须全程佩带参赛证,准时按序参赛。如赛前点名未到,视为自动弃权。
6、组委会拥有本赛事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
7、组委会将安排大巴车定时定点免费接送选手由赛场返回市内交通便利的公交站或地铁站口。参赛选手(包括陪同家长)比赛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组委会协助提供相关信息。
8、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取消或推迟活动,组委会将在官方公众号公布相关信息。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