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民族文化,促进扬琴艺术的普及、发展与繁荣,发倔培养扬琴艺术人才,提高国民文化素质,定于2024年7月29日-8月1日在山西省太原市举办“太原首届扬琴艺术节暨第五届中国扬琴艺术节展演活动”。
自2012年迄今,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扬琴专业委员会已成功举办四届中国扬琴艺术节:2012年(杭州)、2014年(包头)、2016年(长沙)、2018年(徐州),被业内誉为最公正、最权威、最具影响力的扬琴行业盛事。活动致力于打造专业性、权威性扬琴艺术文化品牌,为优秀扬琴作品和优秀人才提供多元交流展示平台,激发广大音乐爱好者学习民乐的热情,传承优秀民族音乐文化传统。活动以高规格、高标准、国际化音乐交流和选拔扬琴人才为目的,拟邀请国内外百名扬琴专家教授,龙年齐聚龙城太原,共享扬琴艺术盛会。期间将隆重举办扬琴艺术节开、闭幕式音乐会;举行艺术展演;增设“开放舞台”展示环节,选手自愿报名参与表演展示,促进相互交流学习;开展“扬琴集市”,邀请全国扬琴乐器厂商参与艺术节乐器展,包括不同形制的扬琴及扬琴配件、音响教材等。欢迎全国和海外扬琴界同仁踊跃参与此次盛会。
一、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太原市委宣传部
太原师范学院
协办单位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扬琴专业委员会
山西省音乐家协会
承办单位
杭州华音科艺网络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太原市小店区八一小学
山西大剧院
乐海乐器有限公司
北京星海钢琴集团粤华分公司
河北乐之洋乐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汕头市粤升乐器实业有限公司
饶阳北方民族乐器有限公司
华音网
中国扬琴网/扬琴圈
山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忻州师范学院音乐系
晋中学院音乐系
长治学院音乐系
太原学院音乐系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初选独奏类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5日—2024年6月30日
(最晚6月30日提交初评视频)
初选评审时间
7月1日—7月5日
初选结果发布时间
7月6日
终选确认缴费时间
7月6日—7月12日
终选重奏类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5日—2024年7月12日
(现场一轮展演)
终选展演时间
7月29日—8月1日
终选展演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
三、展演组别细则
·独奏类·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一)职业组
(二)非职业组
·重奏类·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注:
1.十一所音乐学院指: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浙江音乐学院、哈尔滨音乐学院。
2.重奏组合限2至16人(仅限扬琴演奏)。伴奏:限2人(钢琴、扬琴不得作为伴奏乐器),其他中西方乐器均可;现场展演一首自选曲目,重奏时间限定:8分钟以内。
3.港澳台及海外选手不单设组别,可根据年龄、在读年级、学历或职业,在具有相对应的独奏类组别内选择职业组A组、B组、C组或非职业组;在重奏类组别内选择职业组或非职业组参加展演。
4.独奏类分为初选(线上)与终选(线下);重奏类为现场一轮展演(线下);各展演现场提供普通402型扬琴供展演使用。重奏所需高、低音扬琴及伴奏乐器自备。
四、技巧展示
为了增强此次展演评选的专业水准,进一步体现选手的技术水平,在终选阶段设立演奏技巧展示环节,限时1分钟内完成规定技术片段,非职业组无技巧展示片段。
·技巧展示内容规定如下:
青年A1组:《狂想曲》片段
青年A2组:《春》片段
青年A3组:《林冲夜奔》片段
少年A1组:《巫峡船歌》片段
少年A2组:《古道行》片段
青年教师A组:《狂想曲》片段
青年B1组:《春》片段
青年B2组:《阳光照耀着塔什库尔干》片段
青年B3组:《川江韵》片段
少年B1组:《川江韵》片段
少年B2组:《黄土情》片段
青年教师B组:《春》片段
青年C1组:《林冲夜奔》片段
青年C2组:《天山诗画》片段
青年C3组:《将军令》片段
青年教师C组:《巫峡船歌》片段
注:港澳台及海外选手须根据个人所选的组别,演奏该组所规定的技巧片段。非职业组不设技巧展演
五、评选曲目规定
1.初选:
自选曲目一首(不带伴奏)
时间限定:
职业组(5分钟以内)
非职业组(4分钟以内)
2.终选:
自选曲目一首(可带伴奏;非职业组可重复初选曲目;职业组不得重复初选曲目,终选曲目可以与规定技巧展示片段重复,不影响评分)
时间限定:
职业组(6分钟以内,不包括技巧展示)
非职业组(5分钟以内)
注:伴奏人数限2人以内,展演现场仅提供钢琴,其它伴奏乐器自理。如果选手展演超过时限,评委组长有权叫停,不影响选手分数。
六、展演及报名方式
1.初选:
采用线上视频评审方式,不接受线下报名及任何纸质版报名材料。
点击页面上方【报名&缴费&上传】填写报名表,上传视频、缴纳初选评审费。填写报名表请务必认真检查,姓名应与身份证一致,一个联络手机号码只报一位选手。
2.终选:
线下现场评审,请展演者按规定报名并提交材料。
3.“开放舞台”报名:
艺术节7月30日、7月31日期间将在山西大剧院设“开放舞台”(“开放舞台”演奏不收取任何费用,自愿参加者可在7月6日—7月12日通过一码通提交申请,演奏时长不超过5分钟,名额有限,报满为止),欢迎海内外扬琴参展选手们自愿报名,进行独奏、重奏或即兴演奏,以促进参展选手们的相互学习与交流。
4.报名链接(点击页面上方报名&缴费&上传通道)
七、录制要求
1.初选所提供视频内容必须一次性录制完成,不允许剪辑(视频文件只能采用一个固定镜头不间断录制,画面清晰、演奏者和乐器须正常进入拍摄镜头,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不得采用任何视频、音频编辑手段)。
2.采用横屏录制,拍摄环境整洁,无杂音干扰,着装整齐,视频中不得出现演奏者以外的人员,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公正评判的信息或标识(如曲目、姓名、展演号、背景、字幕等)。
3.视频为MP4格式,不限大小。
八、参展费用
1.初选:独奏组380元/人。
2.终选:独奏组680元/人,重奏组200元/人。(参加展演者可免费观摩艺术节开、闭幕式活动)
*选手参加线下终选当天,必须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可用户口簿,护照照片页或通行证)入场参赛!
3.进入终选已入会的选手,凭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扬琴专业委员会会员证现场返还100元报名费,仅限独奏类。
4.未入会的终选选手(年满12周岁以上),在报到现场可办理加入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扬琴专业委员会,可享受同等优惠,仅限独奏类。
5.收费方式(点击页面上方报名&缴费&上传通道)
九、奖项设置
1.各组别在进入终评后均设金、银、铜和优秀演奏奖若干名。如选手的演奏水平未达到获金奖程度或该组别选手人数未达到奖项设置百分比,经评委会提议,组委会及监审组审议,有权空缺该组金奖。
2.获得金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和5名以上学生进入终选的指导教师,可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十、评选规则
1.根据选手现场演奏水平评委打分。按照选手所获分数的高低顺序,依次排名。
2.展演采用百分制评分,五人以上的评审组,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九人以上的评审组,去掉两个最高分、两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为最后得分。
3.职业组技巧展示环节占总分比例20%。
十一、奖品设置
1.金、银、铜奖获奖者奖品为:奖杯一尊、精美获奖证书一本。
2.优秀演奏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奖品为:精美获奖证书一本。
3.独奏类每组金奖第一名获得者,奖金1000元。
十二、注意事项
1.选手一旦报名,即表明已承认本次艺术节章程,并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2.选手务必保管好本人展演证。参加终选必须佩戴本人展演证,并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可用户口簿,护照照片页或通行证)入场参赛。
3.少年儿童选手必须要有监护人陪同,请选手及选手监护人一定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选手的人身安全完全由选手本人和监护人负责。
4.选手和监护人所携带的物品及财物,请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概由本人负责。
5.组委会拥有本次展演评选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或出访演出活动。
6.选手和监护人在参加展演评选活动期间的交通、食、宿、伴奏等经费自理。为保证本次展演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组委会统一以最优惠价格推荐安排宾馆住宿,自愿选择。
7.所有选手和监护人,都必须遵守展演规则和会场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工作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展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有意见须向监委会反映。对无理取闹并影响会场秩序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展演评选资格。
8.因选手个人原因,届时未到场参加展演的选手,一律不退还展演费并按弃权处理。
9.儿童组选手(6—8岁)可有1名陪同人员免费观摩展演及艺术节开、闭幕式音乐会。
10.非展演者参加艺术节活动收费标准:380元/人(全程观摩展演及艺术节开、闭幕式音乐会活动)
11.参加展演选手可免费观摩艺术节开、闭幕式音乐会。参与此次展演活动的领队老师,参展学生人数10人以上(包括10人)者,可免费观摩艺术节开、闭幕式音乐会。
12.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本次大赛以全数字化办赛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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