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委员会
主席:陈晋武
执行主席:宋华
副主席:宋营彬
大赛评审团总监审:王书伟
总监审:黄河
评委会主席:沈诚
评审组长阵容
(按姓氏首字母前后顺序排列)
柳琴专业组组长:崔军淼
板胡专业组组长:霍永刚
扬琴专业组组长:刘寒力
阮专业组组长:徐阳
琵琶专业组组长:杨靖
古筝专业组组长:周望
二胡专业组组长:张尊连
注:重奏组、中老年组评审组长及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后续公布,敬请关注。
2025『乐海杯』国乐艺术节第三届民族器乐大赛(初赛)奖项设置
2025『乐海杯』国乐艺术节第三届民族器乐大赛(决赛)奖项设置
决赛各组别分别设置金奖、银奖、铜奖、鼓励奖若干(最终经评审委员会评议产生)金奖、银奖、铜奖获得决赛奖杯、评审委员会专家签名证书。
注:评审委员会有权根据参赛选手水平调整或空缺奖项,比赛奖项以评审委员会做出的最终评判为准。
注:初赛、决赛报名时间以后期公众号发布为准。
扬琴、古筝、琵琶、阮、柳琴、二胡、板胡、重奏
1丨非职业独奏组
2 丨 职业独奏组
注:职业青年组身份认定以近半年内的情况信息作为依据和标准。
3丨 重奏组
4丨 中老年组
一、微信小程序报名
微信小程序报名(具体报名小程序二维码以后期公众号发布为准)选手填写报名表时,需要缴纳初赛评审费,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务必认真核对信息,一个联络电话只能报名一位选手。
客服电话:18631772561 18631776953 18631773723
各专业组参赛选手咨询请添加官方客服微信咨询
琵琶、柳琴专业与重奏组、中老年组添加下方微信
二胡、板胡、扬琴专业添加下方微信
古筝、阮专业添加下方微信
【客服工作时间:08:30-18:00 】
*全国各分赛区的初赛,由当地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和选拔,具体流程和规定,须参照本章程严格按照评审委员会拟定的标准执行。
*无分赛区的参赛选手,可以通过提交视频方式参加线上初赛,采用评委观看选手录像视频的方式进行评审。
*各初赛承办点初赛评审标准将按照『乐海杯』国乐艺术节组委会统一赛事标准执行。
1、初选作品必须为一次性录制完成,视频文件只能是一个固定镜头不间断录制完成,要求画面清晰,设定合适距离,演奏者和乐器均要露出,严格要求声像同步,不得采用任何视频、音频手段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
2、拍摄环境干净明亮,演奏者面向镜头,演奏中不得出现除演奏者外的人员,不得出现任何影响公正评判的信息或标识。
3、视频为MP4,采用横屏录制,图像比例:1920*1080p。
独奏类350元/人,重奏组150元/人(线上)
独奏类480元/人,重奏组280元/人(线下)
独奏类980元/人,重奏组480元/人
决赛报名方式详情,敬请关注
『乐海杯』国乐艺术节官方公众号通知
1、所有选手一旦报名参赛,即表明自己认可本章程,因此都必须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2、本次决赛报名及参赛过程均电子化,参赛证、获奖证书打印均按报名信息打印,填写在线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检查,姓名应与身份证件一致,一个联络手机号码电话只报名一位选手,如因填表内容有错而造成损失的,完全由本人负责。
3、参加决赛时,要佩戴参赛证,请参赛选手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参赛证。
4、参赛选手必须准时按序参赛。赛前三次点名未到,视为自动弃权,工作人员不再叫号。
5、组委会拥有本赛事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
6、参赛选手(包括陪同家长)在参加比赛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组委会协助提供相关信息。
7、所有参赛选手和家长,都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工作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如有意见,请与总监审反映,对无理取闹并影响比赛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8、凡因选手本人原因,届时未到赛场参加比赛的,不退评审费。
9、遇不可抗力因素取消或推迟活动,组委会将在官方网站公布相关信息。
10、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乐海杯』国乐艺术节组委会所有。